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死亡终局阿加莎·克里斯蒂任公与刁间高阳黑天鹅的背叛寄秋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其它 > 六千个晨昏 > 第9章 3028天

    梁暮一直坐到傍晚。期间孩子们来书店拿试卷,有记性好的还记得梁暮。指指他:“这不是偷吃我们干脆面那个叔叔吗?”

    “谁看见我吃了了?”梁暮绷着脸吓唬孩子,颇有一点敢做不敢当的无赖样子。

    一边的周茉噗一声,这下彻底明白了,这梁暮在这里守株待兔呢!感情干脆面也是他买的!

    “那天我们进来你就跑了,不是你是谁?”小孩子也厉害,准备跟梁暮较真一下。

    梁暮顾左右而言他,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小朋友:“考试成绩好吗?”

    问到成绩,孩子们瞬间收声,忽闪着眼睛看着这个叔叔,不明白他怎么突然问到了成绩。

    “班级里排第几?学年里排第几?”梁暮又问。

    “暑假报什么补习班了?”

    这几个问题非常讨人嫌,可以算杀人于有行,几个孩子撒腿跑了。

    周茉对马爷爷说:“看到了吗马爷爷,这位梁暮连小孩子都欺负。”言外之意也会欺负张晨星。

    马爷爷摆摆手:“年轻人的事我可不管。晨星又不傻。”背着手回家吃饭了。

    一直到太阳落山,周茉被她妈妈喊回去吃饭,临走前丢下一句:“我马上就回来。”又对梁暮比比眼睛,大意是:我盯着你呢!你给我老实点!

    张晨星准备起身关门送客,梁暮却像被钉在板凳上一动不动。两个人着实僵持了几秒,梁暮的眼睛落在张晨星缠着创可贴的指尖上,突然说:“张晨星我给你看看我拍的东西吧?”

    曾经有那么一次,两个合唱团在深圳相遇,梁暮拿着一个小型摄像机,从身后追上张晨星:“张晨星!给你看看我拍的东西啊!”

    那时梁暮刚刚开始自己的光影之旅,他拍了很多北京城的大街小巷。骑三轮车的老人带着孙子孙女在胡同里穿行、香山上层林尽染的红叶、地坛书市络绎不绝的人,还有合唱团排练前孩子们嬉笑打闹。

    十三岁的梁暮和十一岁的张晨星坐在演出大厅外的台阶上,看这些看了很久。

    “你觉得我拍得好吗?”小梁暮问小张晨星。

    小张晨星鸡啄米似的点头:“真好!太好玩了!那个风车我也想要!”

    “那回头寄到你们团!”梁暮许诺,又跟张晨星说起自己的理想,而目光迥然有神:“我以后想做导演。”

    “导演?”

    “对。导演。”谈及理想之时眼中隐有泪光,令人无比动容。

    张晨星罕见地点头,拉了把椅子坐在他身边。

    梁暮打开电脑按开机键,提示音大的要死,生生把幽静的黄昏划出一道喧闹的血口来。梁暮给张晨星看的是一个粗剪,他们拍的第一个人物,命名为“浮城一日”。主人公有一个只在深夜开门的烧烤摊。每天下午三点,老两口才起床。一个去市场取定好的肉菜,一个准备厨具灶具准备摆摊。夜幕降临,路边摆好了矮凳,烧烤炉开始冒起烟火。烧烤摊在午夜十二点以后生意最好,那是哭着、笑着、闹着的人间百态。

    “就是一些平凡人的故事。有人经营一个小生意、有人永久放逐、有人在追求理想、有人在经历磨难。我暂且把这些定义为人生常态。”梁暮认真的看着张晨星:“不知你是不是还记得,我后来离开了儿童合唱团,去了少年合唱团。那年比赛的视频就是我拍的,方老师应该是给朱老师寄了一个光盘。”

    “看过一眼。”张晨星说。朱老师把那些光影资料都当做宝贝,后来截取一些好看的画面打印成照片,都做进繁星合唱团的团志里。前年张晨星去合唱团附近送书,偶遇了朱老师,被她拉进合唱团里,塞给她一本。

    那种感觉很奇怪,张晨星在团志里看到少时的自己,穿着母亲绣制的新衣,年少轻狂。

    “那是我第一个算得上作品的作品。”

    “拍得很好。”

    “谢谢。”

    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在梁暮面前坐着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从前的“远方朋友”了。现在的张晨星沉默、寡言,梁暮不知她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生活为什么在她身上裹上一层厚重的盔甲。

    可张晨星不擅长闲聊,才说这么几句她就收了声,坐在那里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抿唇不语。

    “下雨了。”梁暮说:“是不是该关门了?”

    “对。”

    “那我帮你。”

    “不用,谢谢。”

    梁暮走的时候把他做的书签放在《笑忘录》下,转身走进雨里。周茉拎着饭盒看他离开的背影,把饭盒从窗户递进来:“你先吃啊,我去巷子口给我妈买冰糖,她要熬雪梨水。”说完顺手关上窗走了。

    “梁暮。”她小跑着追上梁暮,跑到他面前已经是气喘吁吁。

    梁暮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周茉:“怎么了?礼拜天。”周茉等于周末,等于礼拜天,顺口就给她起个外号,表情却保持严肃。

    太讨厌了这人。

    周茉恨恨瞪他一眼:“你找张晨星到底什么事?”

    “张晨星没跟你说?”梁暮嘴角迅速扬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她没跟你说就代表不想让你知道,那我也不能告诉你。”

    “你别离间我们之间的感情。”周茉真生气了,要急了。

    梁暮却笑了:“真没事,我们好多年没见,偶遇了。”

    “没别的?”

    “比如?”

    “比如你原来暗恋我们张晨星,现在”

    “想多了。放心。”梁暮转身走了。他不太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总是要把男女之间的相遇归结为“有点什么”,而人类的情感极其丰富,不仅仅是有情/爱。就算他过去真跟张晨星有点什么,这已经过去多少年了?还能剩什么?

    周茉本应该放心,又觉得心里不舒服,什么叫想多了?我们张晨星怎么了?看你那德行!回到书店跟张晨星抱怨梁暮:“我跟你说哈张晨星,梁暮这个人肯定不是好人。不管他在你面前装的多么谦谦公子,给我起外号可是非常顺嘴。反正他肯定不像在书店里看着这么正常。”

    “还有,他”周茉想把梁暮说他对张晨星没想法的话复述一遍,又住了嘴,呸!张晨星还看不上你呢!

    “总之我不管你俩怎么认识的,见过几面,反正这个人不简单。他拍纪录片的,他能简单吗?那也算一只脚踏进娱乐圈了呢!”

    张晨星安静吃饭,在周茉越说越生气的时候终于开口:“梁暮是狗屁,你别生气了。”

    周茉闻言笑了:“我就爱听你骂人,你再骂几句!他叫我礼拜天,多烦人啊!”

    “他什么时候叫你礼拜天了?”

    周茉收了声,总不能承认自己刚刚拦住人家斗气,结果被人斗败了吧?

    “我不管,你骂他几句别的我听听。”

    “不会了。”尽管张晨星看起来像是逞凶斗勇的人,但她真的不会骂人。她说的最狠的话无非就是狗屁。狗屁在她心里已经是很难听的骂人话了。如果爸爸听到她说狗屁,会罚她站的。

    周茉知道张晨星是在哄她,在她心里梁暮不是狗屁,只有在她生不如死的日子又让她雪上加霜那些人才是狗屁。周茉拎着冰糖和饭盒走人,张晨星关门打扫书店。

    拿起梁暮那本书,看到下面那张书签。

    一张用叶子制成的书签,龙飞凤舞一行字:张晨星,周末愉快。

    多少年过去了,梁暮还像从前一样,认定了谁就是谁,哪怕那个人远在天边,他排除万难也要到她身边,对她笑着道一声:朋友,你好啊。

    但梁暮也带着一点心机。

    理想之起和灵感迸发都是在这家书店,好似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他,穿越时光隧道,最终把这一切接连在一起,让他不断产生求索的念头。

    他真的想拍张晨星。

    从书店出来,不想回工作室,就随便找了个街边坐着。手机频繁响着,是他绕也绕不开的工作,还有萧子朋发来一张照片,问他:“怎么样?漂亮吗?”

    “想认识一下吗?”

    “不想。”

    “在追求理想的路上偶尔也要追求爱情。”

    “剪完了吗?”

    “没有。”

    “那你这么闲?”

    手里这个客户非常难缠,男士长相、性格堪忧,胜在有钱。手上戴一块钻表,讲话的时候用鼻孔看人。俨然一个暴发户。

    第一版交稿,嫌自己上镜胖。梁暮淡淡一句:保持本来面目,不然以后儿孙看着不认识。言外之意你本来就胖。萧子朋心提到嗓子眼,好话说尽,客户才同意不跟梁暮计较。

    第二版嫌自己背影过于拘谨,梁暮看了半天,看不出这个“拘谨”怎么看出来的。

    女朋友在一边刷手机,听到他说这些,冲梁暮撇撇嘴,表示同情。梁暮也冲她撇嘴,意思是你也同情一下自己吧。

    “明天你躲一下,我怕你跟客户打起来。”萧子朋恳请梁暮躲起来,别再添麻烦了。这么豪横的客户,钱给到位了,别说嫌弃自己背影“拘谨”了,就是嫌自己脸不好看,工作室都能给一点点换了。

    萧子朋多少有点“人穷志短”的意思,不像梁暮,穷横穷横的。对待别人不客气态度的反应全看心情,有时像个人,有时像个瘟神。

    “咱们开工作室赚钱不容易,该受的气就得受。”萧子朋总这么劝他。

    梁暮哼一声,下一次还是看心情。

    梁暮坐在长椅上,一直坐到深夜。

    古城安静下来,偶尔几只野狗结伴行走,在路边翻腾一些吃食。再晚一点,看到巷子口走出一个人。

    还是那件T恤,一条破旧的牛仔裤,短发被晚风吹起,耳朵里塞着耳机。

    她沿街疾行,身体里像憋着一只困兽,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它安静下来。

    梁暮起身跟上去,开口叫了一声,她并没听到。索性跟在她身后走,看到她沿着狭窄的街道一直走、一直走。有那么几个瞬间,梁暮会担心她撞上路边偶尔经过的车,但是她停下了,发一会儿呆,继续走。

    梁暮跟在她身后,一直跟着,目光落在她瘦削的肩膀上,企图从她的背影读懂她的故事,像读一本书一样,此头到尾、一字不差,甚至连标点都能熟读背诵。

    古城的夜啊,水洗一样干净,人在其中行走,渐渐沾染了夜露。梁暮甚至觉得自己的头发和额前湿漉漉的,而张晨星孤独的背影又在人身上涂了一层霜。

    梁暮一直跟着她,不知走了多久,张晨星突然掉头,梁暮躲闪不及,只得站在那里。

    在那一瞬间,目光相遇。张晨星似乎是在困惑,又或者想开口说些什么。最终眉头一皱,拔腿向回走。

    途经梁暮的时候话都没有说,可脚步慢了一些。

    又或者没有慢,“慢”是梁暮自己那样认为。他安静的跟在她身边,听到她因为走路而略微急促的呼吸,而她的耳机里安静一片。

    她什么歌都没听。

    张晨星又依原路回去,这一路走得太久了,深夜归来,凌晨归去,披星戴月。这条路她太熟悉了,路边的一草一木都在她心里,甚至出来觅食的野狗都记得她,知道跟着她走回书店,她会拿出香肠来喂它们。

    很神奇的画面,两个人身后跟着几只野狗,谁都没出声音,一直走回书店。张晨星打开门锁,铜锁打开的声音很好听。张晨星从店里拿出两个塑料小盆,蹲在那给狗儿们掰火腿肠。

    梁暮蹲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狗吃东西,有时偏过头看她一眼,眼里满是担忧。

    “你这么晚出去干什么?”

    “走路。”

    “这么晚走路?走大半夜?”梁暮有自己都察觉不到的不悦,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

    “晚上人少。”

    张晨星拧开水壶给小盆里添水,狗儿们又低头痛饮。她终于看向梁暮:“你不回家跟着我干什么?”

    “怕你出事。”梁暮坦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偶尔有一两个喝多的人,把你拉到小胡同里都没人能救你。以后别这样了,真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张晨星抱着膝盖看着他,看了很久,目光里有梁暮说不清的东西。

    “过去八年,我就是这么过的。”张晨星的声音像涓涓细流,很轻。

    言外之意是:过去八年我没有出过事,现在就要出事了吗?你多少是在多管闲事。梁暮听懂了。

    “你别担心,我不会有事。”

    “天亮了,早点回去。”

    她走进书店反锁门,回过头看到梁暮站在雾霭里。

    模糊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