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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清算 > 75 制度

    75制度

    看着车窗外闪过的澳门街景,楼越发觉自己像穿梭在奇幻和现实混合的空间里,而时间是凝固的。澳门和上次她来的时候是一模一样。她依次路过了同样的风景,勾起了相关的回忆。过去和现在重叠在了一起,而车窗玻璃映出的她的脸上,现出对面照过来的绚丽灯光。

    她和谭啸龙在这里曾经逍遥自在,过的是梦一样的生活。他们提前预支的幸福里,有一部分在过去这段时间里,不知不觉利滚利,成了谭啸龙今日的沉重债务。而她,也不得不承担起连带的责任。

    他们的美梦会在这里结束吗?楼越努力驱逐脑海里不受欢迎的想法。她现在要一鼓作气斗志昂扬地投入和时间赛跑的闪电战,没有时间想别的——包括她的角色是否光彩这件事。一个女人跨海营救夫君这件事,能坦然接受来自任何人或组织的道德拷问。

    远处的山坡草木间露出了一座庙宇的屋脊。楼越忽然就想起了谭啸龙当初说的话:「我们中国人要拜中国的神仙。这才灵验呢。」当时的她,还把拜神当作一个为仪式而仪式的东西。谭啸龙早就知道了,要承受一般人没见识过的命运之馈赠(或是诅咒),必须牢牢把握一个灵验一点的神,不需要它每次都灵验,但绝望到想要喊救命的时候,它能将人心托举起来,放在一个小小的壳里罩住。

    楼越下意识地转向律师:“我有没有去一趟妈祖阁的时间?”

    律师眉眼间流露出的一丝同情,让楼越马上意识到,她现在是一个典型的委托人的样子:绝望,不安,躁动,所有的情绪压抑在平静如水甚至乐观的外表之下。

    “我们必须马上到司法局去提交人身保护申请,楼老师,虽然我让人已经给秘书长传真了一份,但是作为申请人的您最好现身签字。”

    楼越跟在走路飞快的律师身后,在陌生的建筑里穿梭。刚从司法警察局里释放的人里,有许多内地人的面孔,他们不耐烦的神情和放松的仪态,一看就是那种习惯了干些违法勾当的老油条。

    楼越意识到自己在评判这些人,不由得吓了一跳。她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任何人做的任何事?

    律师拿了申请表过来,对楼越说:“我们动作快一点,一会儿要见个人。”

    楼越仔细地看着申请表上面密密麻麻的栏目。

    “你只用填一下基本信息,然后在最下面签你的名就可以了。我们只是走一个流程,重头戏还在庭上。”律师对楼越说。

    楼越在中英葡三语的表格上快速而谨慎地签字,打勾。

    申请人:楼越

    与当事人关系:配偶

    事由: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事人涉案地区/国家有无死刑制度:____

    在司法警察局附近的咖啡馆里,楼越见到了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宁宇。楼越从座位上站起来,宁教授点头说:“我们时间很紧,我已经和你的律师沟通过了辩护要点,现在我要你全神贯注听我说,整个流程如果顺利的话,会很快结束的。你的记性怎么样?”

    “可以的,”楼越干脆地说:“您说。”虽然千头万绪的公事私事,搅得她脑子一刻不得安宁,但是她必须在短时间内爆发出最大的工作记忆容量。拜不了神仙,就要拜托她的脑子了。

    “还有一个小时,你确定不要吃点东西?”律师问,在室外的餐桌前吃着三明治。树影婆娑下,人们笑语连连,空气温暖。天气很好。

    “我不饿。”楼越摇头。她换了一身简单的米色套装。没有化妆,还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显得脸色格外苍白。但她的头发精心打理过,看上去很庄重。她甚至有点儿像律师。

    她想给人们留下的第一印象是,本庭被审人的妻子不是那种典型黑社会老大的妻子模样。那么谭啸龙可能也不是他们想要定义的那种人。形象是静态的叙事,但接下来是动态的不可控叙事。

    在警卫的引导下,楼越和律师穿过一条走廊,进了一间小小的议事厅。坐席里分开坐了几类人,可以用服装区别开来。澳门警察、国际刑警、内地公安、法官、律师。唯一的浅色系服装,来自现场唯一的女士。

    另一个警卫拉开一扇门,谭啸龙走了出来。他的头发有点长了,胡子也深了。他拖着步子,僵着脖子,看上去很紧张。楼越屏住了呼吸。谭啸龙的眼睛朝人群中一扫,就看见了她。

    她马上对着他笑了。她以为自己会哭的。谭啸龙那脸上的是什么表情?楼越惊讶地想,那是深深的悔恨自责,夹杂着喜悦和痛苦里,还有羞耻。

    他不想让她看到他这个样子,尽管他身上没有镣铐,也没穿着橙色马甲。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知道自己一直躲过了什么。所以在落网的时候,他不那么抗拒。他为自己不那么抗拒也感到羞耻。现在,看着她为了他而来,来到了这个本属于他们共同记忆里的浪漫城市里最不可能涉足的地方。为了这,谭啸龙深深地悔恨了。

    楼越刚坐稳,法槌就敲响了。一句开场白都没有。

    “人身保护令案,案卷编号12/2018。请申请人陈述。”

    看上去是要速战速决的架势。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楼越看向律师,律师已经严阵以待,蓄势待发。他站了起来,说:

    “本案被针对人谭啸龙进入澳门境内后,以协助调查的名义被留在司法警察局内,已经过了刑事诉讼法典第233条第3款规定的六个小时。申请人认为司法警察局对被针对人已构成违法拘留,应立即释放被针对人谭啸龙!”

    助审法官对法官低声说了些什么,后者用竖起的手掌对澳方司法警察局席位戳了戳。

    司法警察局负责人起立,开始做案情陈述:

    “上周日,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发布了一份由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要求总秘书处发出的红色通告,内容是一名中国内地公民涉及多宗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附有**省新海市公安分局于对涉嫌人发出的逮捕证。

    本周五夜间,司法警察局值日室人员接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警司处值勤人员的通知:截获一名男子,姓名谭啸龙,有内地和港澳三地身份,其它身份资料皆符合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所发出的红色通告,于是立即将其送至本局进行处理。

    自回归以来,司法警察局按照检察院的一贯指示,一旦发现红色通告的逃犯在本澳出现,必须把相关文件一齐送往检察院,待检察官作出决定的批示。在检察官作出决定的批示后,司法警察局便会按照有关批示内容作出相应的措施。这符合澳门法律及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定和程序。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规定,若红色通告被针对人的行踪在成员国内被发现,必须立即通知请求方的国家中心局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被请求方可以根据红色通告暂时拘捕被通缉人士。若红色通告所针对的人士在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内被发现,则该成员国可根据红色通告暂时拘捕有关被通缉人士,并立即通知发出通缉令的国家,以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

    作为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澳门警方扣留谭啸龙先生的做法似乎并无不当之处。”

    楼越焦急地看向律师,后者站起来说:“我提醒在座的各位留意,此次拘留行为是以移交为目的的操作,而移交的请求方是作为地区的「中国内地」,和澳门同属于中国。将内地涉案人员移交内地,必须要严格遵照澳门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国策,我这里有澳门权威专家所做相关的法理研究。”

    他拿起准备好的一叠中英对照的文件,交由法警分发给当庭所有人。

    哗哗的翻阅声在安静的法庭里喧嚣着。楼越也看了看,但是什么也没看进去。她已经熟记在心了。这似乎是个文字游戏,但文字有时候就是一切。法学教授当时给她解释得很明白,一度让她觉得这事其实就是1+1=2那么简单,简单得让她懊恼自己在绝望中煎熬了那么久。

    法学教授走了之后,她上网查了查,又困惑害怕了。法学界与他针锋相对的观点并不少。律师向她解释,真正的主流有时候并非是网上最热闹的观点。符合制度内在逻辑的观点,才是制度喜欢的立场。观点、立场、文字游戏,有时候差不多。不为制度服务的雄辩,也只是白费口水罢了。

    楼越看着律师,小声说:“我填表的时候,有一个涉案地区有无死刑的选项,这是为什么?”

    律师皱着眉头:“我没想到这头。”他举手后站了起来,说:“我补充一下,按照谭啸龙所涉案件类型及数量,加之今日内地量刑尺度不同以往,累计判罚死刑也未可知。澳门废除死刑百余年,如允许将谭啸龙移交内地,即是严重冲犯了澳门法律根基。”

    法官和华人助审法官翻看了一会儿,开口缓缓说道: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移交逃犯,与内地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以及人身保护令。按照澳门基本法规定,把刑事犯罪的逃犯移交给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机关的事宜须受特别法律规范。现时并没有区际法律或本地法律规范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移交逃犯的事宜。即使是为了执行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在没有可适用的专门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包括检察院、司法警察局在内的任何公共机关均不能以把国际刑警通缉的人士移交作为请求方的内地为目的拘留该人士。”

    新海公安代表起立发言质问:“在澳门,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逃犯都可以依法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予以移交,但这种情况却将来自本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地区即内地的逃犯排除在外,其法律依据何在?”

    一直来回听着多方发言的葡萄牙裔老法官,嘟囔着说了一串口音浓重难以听懂的英语:“没有法律依据可依。内地与澳门间尚未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的有关协议。”

    在律师和新海公安等待助审法官用中文重复的时候,楼越已经抑制不住激动,对谭啸龙用口型说了声OK.

    她回头看向律师,他的神情也缓和了下来。她在桌下拽了拽律师的袖子,想得到他确定的答复。但律师的眼神又告诉她,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能掉以轻心。忧愁又涌上她的心头。她受不了这样折腾了,等这事结束后,她就要跑到谭啸龙面前,对他凶狠狠地说,他以后必须好好做人,不要给她再添一点麻烦了。

    法庭又经过了长时间的来来回回的枯燥重复,楼越发现谭啸龙已经垂头丧气。他现在可不能泄气。他看上去要认输了。楼越感到胸前一阵憋闷的疼痛,疼得她大喘气,有一股凉意从里往外冒,像真的一样,衣服变得冰凉湿冷,贴上了皮肤。她忽然意识到,这是涨奶了……孩子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母乳,而她的身体还在如常地生产养料;不论一会儿结局如何,她依然有一个她会为之奔赴的人,比谭啸龙甚至更重要。

    法官再次敲响法槌。

    助审法官简单回顾了案情,确认了当事人身份信息,然后宣布:“现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04条第1款d项的规定,批准申请人为谭啸龙提出的人身保护令请求。本庭裁定批准人身保护令请求,命令司法警察局立即释放谭啸龙。”

    “这不可能的,我查过了,血型什么的都是相符合的,”李秋伊捂着脸哭着,拽着占彪的胳膊说:“我没有存心骗你,我是真的以为孩子就是你的。就只有一次啊,怎么会这么巧?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迫的!你相信我,我本来这辈子只有你一个男人,你是我的第一次啊!要不是……我根本不想的,我是被强迫的!你说,他们是不是搞错了?实验室也会发生错误的吧?对,我们去找他们再测一次吧!”

    “李秋伊你疯了还是傻了?你做了那么不要脸的事情,扯这些有什么用?!我他妈真没想到,你就是个夹不住腿的贱货。”占彪低声吼着,咬牙切齿得脸都扭曲了。他再也不想顾忌丈母娘的感受。孩子哭了起来,张大了没长牙的小嘴,嚎得脸都憋红了,声音也柔柔得像只小猫。

    占彪下意识地朝孩子看了一眼,又马上气呼呼地撇开脸。为什么这孩子的哭声还能牵动他的心呢?为什么孩子偏偏不是他的呢?李秋伊是一点也没给他原谅的机会啊。她让他成了世界上最可怜最可笑的男人。

    楼越要是知道了,会笑得前仰后合吧?他是活该的。占彪忽然有些理解李秋伊理直气壮的赖皮了:当初楼越揭穿他出轨的时候,他发火又抵赖,因为他也说不清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只想往前走,不想停下反思,被教育。他知道他有错,但是没感觉到错。他想生活继续。

    李秋伊想生活继续。她假装悔恨懊恼,其实并不。占彪狠狠盯着李秋伊,看见了厚颜无耻和理直气壮:她是他的镜子,是他的报应。

    李秋伊的母亲把卑躬屈膝的女儿推开,自己站到占彪面前,对女婿郑重其事又无力地说:“冷静一下。骂人也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别在这里吵,隔壁都能听见了。”

    李秋伊安静了下来,擦了擦眼泪,伸手从母亲怀里强行抱过孩子。

    她抚摸着孩子的脸,低头在女儿的脑袋上闻着,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似乎已经从刚才羞愤难当的情绪里完全抽离了出来。

    母亲担忧地看着李秋伊,而占彪等待着,等待她的嘴里接下来又会说出什么神奇的逻辑,让她的母亲羞愧难当。

    “占彪,你想想给孩子取什么名字吧,不能再拖下去了。”李秋伊无视母亲紧张的注视,坦然地说:“办了出生证,才能上你的户口本呢。”

    占彪难以置信地看着李秋伊。她现在这个样子甚至有点美。她轻蔑地看着他,忽然间已经无所畏惧了。她的脸上挂着残泪,但不再楚楚可怜,也不再试图讨好乞怜了。

    他喃喃地说:“你疯了,我要离婚。这不是我的孩子,我不可能让她上我的户口本,用我的姓。”他还想说,要是李秋伊的母亲不在跟前,他要把她李秋伊暴揍一顿。但是他也没有这个心情说了。她对他的羞辱已经超乎了暴力,让他无法理解。

    “不跟你的姓跟谁姓?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就让孩子跟我姓。”李秋伊笑得很甜蜜。“反正孩子是我的孩子。离婚?那我就只有抱着孩子去找赵卫东负责了,让天下人都知道这回事。既然我们都要离婚了,这应该就不关你的事了吧。”

    粤港澳新闻网评论文章,作者宁宇(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根据最新进展,澳门方面拒绝内地公安要求移交涉嫌犯案的谭啸龙的请求,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符合《澳门基本法》的规定。众所周知,澳门拥有独立的司法权,与内地无刑事司法协助协议。新海市公安局对“一国两制”下的法律冲突有充分的理解,因此没有对谭啸龙进行强制遣返,只是通过各方呼吁劝说其投案自首。这是充分尊重“一国两制”的表现,是对法治意识和程式正义的全面贯彻。……

    谭啸虎嘴里叼着烟,和看守所几个室友打着牌,一听到外面传来的声音,几个人就恢复了正形,把东西全扫到床下。铁门打开了,管教走到他跟前时,眼睛眯了起来,对着空气挥了挥手:“你们这儿还能呼吸吗?”

    谭啸虎这才想起来,烟还在自己嘴上。他马上拔了烟,扔到地上踩住。

    “没事,抽吧。你现在想干嘛就干嘛好了。”管教似笑非笑地说道,让谭啸虎摸不着头脑。这是暗示他要出不去了?还是没多少日子了?谭啸虎强颜欢笑地笑了两下:“大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你开庭的日子提前了。”管教说:“我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