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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网络 > 又一叶 > 第十四页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依在你的身旁,要说心里没点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做做样子而已。
  我知道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体,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miss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道:“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操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道:“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接着顿了顿,续道:“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道:“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道:“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头猪,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一头猪,浑身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皮子,还会做什么?吃我的花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感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粗声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我离开些日子也好,免得你总是吃面条,那样营养跟不上,身材可是要变形的。”
  她也笑了,轻轻叹了口气道:“哎,算了,你还是去吧。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
  待我走出十几米,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道:
  “你可不是一头猪,你比猪还胖。”
  我笑着摇头,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
  “……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你意在吞吐天地,不料却成天诛地灭……”她还在我身后,反复吟诵着。
  我记起来了,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
  我搔搔头,心想,小眉真是一个完美的一塌糊涂的女子,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在我踏入车厢的那一刻,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轻轻哼着:“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不想明天能吃什么,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啦,啦,啦,啦,啦……过的不糊涂……”
  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当年我在那里时,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高中同学,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我便拼命地说,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阳,让人闷头闷脑的地方。
  等我回到了这里,才发现不管我怎么说,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淡淡的天,乌乌的云,灰灰的楼,安静的人群。
  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
  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打听她的联系方法。
  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更加诧异地说道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
  我算了算时间,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
  我这才知道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金钱就意味着时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机会就意味着可能,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
  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出办公室,在校园里瞎逛着。
  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公寓里面灯火通明,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
  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道里借着灯光写信,不由笑了起来。
  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如此类推。
  我搓搓手,想了起来,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只有十七页。
  我突然很痛恨眼前这漂亮的建筑。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眼,便出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水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顶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水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
  河的这岸,就是映秀小镇。
  小镇无特色,只是豆腐多,萝卜多,毛片也多。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
  小镇虽好,只是太过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