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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正好是你 > 12.喜剧演员

    办公室要搬,我回单位去收拾东西,把不要的杂物扔掉,能带回家的东西带回家。我在我那个小柜子里翻出一个头——戴着黑色假发的塑料模特头,深眼盖,长睫毛,这还是两年前托比送给我的,“三把剪刀”当时搬家,淘汰了不少东西,这个头是托比练手做发型的。想了半天才想起,当时找他要来这个东西,是为了给一个片子拍情景再现的镜头:一个护林员在废弃的茅屋里发现一个人头。我提着这个塑料头去找摄像老刘,商量用什么角度拍最合适,我们俩在办公室重看了一遍《七宗罪》。影片最后,格温妮丝·帕特罗扮演的翠西最后被变态杀手剁了头放进纸盒,从摩根·弗里曼打开那个盒子,再到布拉德·皮特发疯把杀手杀死,那个美丽的人头只出现了一帧不到的时间。我和老刘最后决定片子里这人头还是不要出现的好,倒不是因为它既不美丽还是个塑料的,主要是不一定审得过。然后它就一直在柜子里待着了,在单位我把它扔哪儿也觉得不太合适,一直拖到现在。我这就带走。

    回家的地铁上我一直在回想自己工作以来的事,从当实习生的时候开始想。我记得第一次在节目组吃盒饭,因为太兴奋,边吃边说话,一路往后退,结果直接坐进了装盒饭的大塑料箱,一个前辈哈哈大笑,说:“看来你是吃定这口饭了。”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曾经朝夕相处的许多老同事,也走的走散的散,节目呢,早就物是人非。

    到了一站,有人上车,我往里头走了走。这时我发现一个男人将手伸进了我右肩的托特包。为什么能被我发现呢,因为他把手拿出来的时候碰到我了。他的表情是被惊吓到的表情,眼睛瞪得溜圆。他手里是空的。

    哥们儿铁定摸到了模特头。我脑子里响起托比当年的信誓旦旦:“这可不是一般的头,质量特别好,用的真人发,你瞧瞧它的眼睫毛,摸一下,手感极佳,童叟无欺。”我打算把这个假头和家里的充气“壮士”放在一起——安全卫士,值得信赖。

    这不过就是一瞬间的工夫。车门还开着,扒手往外快走,我犹豫要不要喊出来,至少不能让他去偷别人。就这工夫,一个人拍了我一下,紧接着一阵疾风掠过,一个清脆的女孩子声音说:“快快,跟我出来,你拿你手机给我拍一下!”

    穿着花裙子的女孩从我身边蹿到前方,我跟着她下了车。嘟嘟嘟的提示音过去,地铁门关了,我站在黄线外,前方的女孩就像五彩的小旋风,一个飞扑,已将刚走不远的小偷摁倒。

    我都没来得及分解她的动作,就不由自主摁下了手机的录制键,她回过头朝我喊:“跟过来一点,继续拍!”

    剑眉大眼,英气勃勃的脸蛋,不是肖英是谁呢?我暗道,哟,厉害呀,在我面前充导演了?但还是不由自主上前,用手机对着她和被她摁着的小偷,开始摄录。肖英穿着一条雪纺连衣裙,修长的腿压在那个男人背上,我说:“你**都快露出来了!”她白了我一眼,单手拿着她自己的手机,大声道:“快来!呼家楼六号线西行。”再对她压着的男人说:“不要乱动!

    给我老实趴着。”

    周围围了一圈人,肖英说:“大家该干吗干吗,警察抓小偷,没事没事啊。”一手伸过去从男人衣兜里掏出一个手机、一个钱包扔到地上:“是不是你偷的?”男的不吭声。

    “行,嘴硬。等着。”

    反向一辆地铁开过来,有人下车,过了一会儿,从下车的人中走过来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肖英对她说:“你来看看地上那手机钱包是不是你的?”

    女孩子怯怯地说:“是我的!”

    肖英又问那男的:“是不是你偷的?”

    男的咕哝了一声:“是。”

    “大声点!”

    “是!”

    肖英点头:“江唐你继续录不要停。”

    颐指气使!我在心里骂了一句,但见她满头大汗,头发都粘到嘴里了,又十分不忍心。

    肖英叫那被偷钱包的姑娘把手机和钱包收好,留下电话号码,告诉她派出所之后会给她打电话询问情况。姑娘惊魂未定,却又惊喜万分,颤着声对肖英连声道谢。这一当口,有两个男便衣从楼梯跑了下来,奔到肖英旁边,其中一个果然就是邹志明,他先问:“录像了吗?”肖英朝我把头一偏。志明打扮得还是跟个小混混一样,从一个运动包里拿出手铐,把小偷铐起,再迅速掏出一个口罩,套在那人头上,捂住了他的眼睛。短短一瞬,这么一套动作完毕,志明回头朝我甩过来一个笑容,又对肖英道:“姐,你今儿不是休息吗?”

    肖英一摊手:“也不知道他点儿背还是我点儿背,你们今儿几个了?”

    志明比了个“2”的手势。

    肖英说:“我还要相亲去呢,把人带走吧。”说着用手擦了擦额头,她显然是画了眉的,这一擦,直接把额头都擦黑了。我扑哧笑出来,一边录着,一边咯咯笑得喘不过气。她从我手里夺过手机,将录制停下,瞪着我,最后鼓着嘴说:“行吧,行吧,你就笑吧!反正我今天也废了。周围的人别看了别看了,没事儿了啊,快过端午节了,大家节日快乐啊!”围观群众笑着鼓起掌来,慢慢四散。

    肖英一边说一边打开我的微信,将我录的视频发到她的手机上,再把手机还给我。人群散得差不多了,地铁来了一趟又一趟,我们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她嘴皮都干出壳了,我说:“要不要在饮料机买瓶水?”她说:“垃圾饮料不喝。”我说:“你真要去相亲吗?”她很不情愿地“嗯”了一声,在身上的斜挎包里翻了一下,拿出粉盒,里面的镜子都摔碎了。我叹了口气,从自己的托特包里拿出纸巾、口红和气垫粉饼:“借给你用吧。”

    她没拒绝。我又把我的保温杯给她:“咖啡。你先喝一口吧,嘴都裂成大峡谷了。”她忍不住笑了一下:“东西还挺齐全。”接过咖啡大喝了一口。

    我说:“利尿通便,你要小心。”她不屑,转头看到我包里的塑料头,差点一口咖啡喷出来。

    “什么玩意儿?”

    我煞有其事道:“低调点,这是我平日放包里防盗的,今天这个小偷摸到它,差点被吓死。”

    肖英瞪着我,随即说:“怪不得我见他伸手到你包里,啥也没偷就把手抽开了。”

    地铁驶过,风把我们的头发吹得飞起来。

    “我还从来没在地铁里遇到过小偷,真的,不骗你。”

    我说。

    “那是你运气好。”肖英又喝了一口咖啡。

    她叹了口气:“惯偷早就认识我了,今天这个是新手,一个人单干。我觉着他不对劲,从我家那站一直跟着,才跟他十分钟,他就找人小姑娘下手了。还好有你在帮忙录个视频取证,要不我真忙不过来。”

    我说:“那你是不是该谢谢我啊?”

    她说:“是的,谢谢!”

    这声谢谢说得毫不含糊,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赶紧说:“不用不用,嗯,客气客气。”

    她看了我一眼。我说:“你看我干吗?”她说:“没什么。”

    我们俩沉默了一会儿。我认为肖英侠骨豪情,跟陆坤倒是真挺相配的,不知道他俩有没有尝试发展一下?我又问了一遍:“你真的要去相亲?你没合适的对象?”

    “怎么,不信啊?”

    “当然不信,你这样优秀。”我假惺惺地说。

    她叹气:“可能我就是太优秀了吧,身边还真没一个我看得上的呢。”

    我放松地喘了口气,脚晃了两晃。说起来,“充气壮士”让我跟陆坤重逢,塑料人头让我与肖英偶遇,也算是够搞笑了,我越想越乐,忍不住哈哈大笑。

    肖英摇了摇头:“唉,我知道陆坤为什么喜欢你了。”

    我还笑着呢,说:“哦,他喜欢我啊,为什么啊?”

    她将粉盒口红收进自己包里,起身说道:“因为你啊……你就是个演喜剧的,哈哈哈哈!”

    她朝我挤挤眼睛,然后飞快地一转身,上了出站的扶梯。

    这一天最戏剧的其实不是我遇到小偷,再遇到肖英,而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又一趟车开过来,我从椅子上站起,朝站台方向走去,忽然觉得自己有种飞起来的感觉,准确地说,是意识飞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昏了有多久,恢复意识的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听觉是意识中最先醒来的部分。我听到有人大喊不要拍照,在那之后我才慢慢睁开眼睛。我的身边围了三层的人,但没一个来扶我。我是左脸朝下摔的,当时就肿了,痛得牙龈都在疼。最后,我慢慢坐起来,看到我的托特包摔在一边,模特头也滚出来了,只得探手去捞,够了几下都没够着。终于有人看不过去,足尖一送,把它踢到我跟前,我说谢谢谢谢,把头塞进包里。地铁的安全员一直在我一米之外,见我起身才过来扶我,问我有事没有,我故作平静地说我没事,可能是没休息好,刚才又有点过于激动。

    这事太丢人了。

    我自然没告诉陆坤,怕他担心,想着休息几天就好了。脑子好像并没有摔坏,我就地坐着,自拍了一张照片,把它发给了我们主任。我可不怕主任担心,可见亲疏有别。我请主任准我休几天病假,节目改版正是需要群策群力的时候,他还是不得不准了假,回复我:你咋都破相了呀,要好不了就去美容医院看看吧,顺便整个容。我回复:这估计不至于,整容又不能报销。随后几天我对陆坤谎称单位组织去京郊学习,手机也会没收,估计不太好联系。

    假如情绪是一个由齿轮带动的机械物,医院估计是最大的齿轮之一,医生摇着牵动齿轮的轱辘,对我的情绪实现了完美碾压。

    他问了我的情况,先开单子让我去验血,然后又让我去做CT,不过CT当天做不了,需要预约时间,我运气好,约到明天。我说:“医生,我最近睡眠不足,而且耳鸣很厉害,可能是休息不好造成的吧。”他说:“你既然能给自己看病怎么还到医院来?等检查结果吧。”

    我的心情一下子降到低位:“医生,我会不会是脑子里有什么问题?有没有脑癌初期的症状?”

    “医学发达,什么问题只要发现得早就可以想办法,没必要多想。”他都这么说了,我怎么可能不多想。

    本来我看中了一双C家的中跟鞋,去专卖店试过好几次都没舍得下手,毕竟还是贵。我后来开解自己,就当是为明年买的生日礼物,因为今年的生日礼物早就在前年还是去年被预支了,反正自己的生日礼物可以就这样一直预支下去,岁岁平安,多福多寿。谁能料到刚发工资不久我就晕倒在地铁站,还顶着一张肿脸去了医院,遇到这么一个大齿轮医生。人如果得了重病,还买美鞋做什么。我坐在医院花坛边上发了半天呆。

    陆坤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我没接。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那还是别给他添麻烦了。晚上大概十二点多,我知道他肯定已经睡了,这才发了个信息过去:刚回宾馆,手机也刚拿到,一天都在开会搞活动。

    结果他很快就回了一个:别误会,我不是不信你,今天下午社区民警送爱心,给你们小区老人送米来着,忙到七点多,看到你家灯亮着。

    我非常聪明地回道:我闺蜜在帮我看家。晚安。

    第二天早上我去医院做CT,拿了报告给医生看,还是那位大齿轮,他看了一会儿,又看看我的化验单,把它们往桌上一扔:“啥事儿没有,回家吧。不过我要提醒你,不能再透支身体,有时候会引起梅尼埃病,非常麻烦。”

    我出了医院没回家,打个车直奔大望路把鞋买了,柜姐瞥了我好几眼。我把双脚伸进小羊皮的怀抱之中,长舒了一口气。

    啊,活着真好!

    我在家待着,在网上搜自己有没有被人拍到发到网上。

    换了不同的关键词:六号线,呼家楼,摔跤女,昏倒女,假头……搜了半天,却只搜到别的女孩晕倒的照片,就像在平行时空里,也是狼狈不堪摔在地铁站里,也是围着一圈人没有人扶她。

    半张肿脸在一天天发生变化,从红慢慢变黑,然后变成黄色,就像涂了黄色的药水。那几天没洗头,我把头发往后撩,用发箍固定了一下。揽镜自照时,外面传来一声尖利的鸡叫,我也被镜子里的人吓一跳:

    那不是柯镇恶是谁?

    这张脸没好之前绝不能再见人了!

    鸡又叫了,声音还更清晰。我走去阳台,打开窗户瞧了瞧,果然,楼下樱桃树下有只小白鸡走来走去,我只露出半张脸,问:“谁养鸡啊?”

    一楼邱阿姨探出脑袋:“长不大的宠物鸡,养给文文玩的。”

    “宠物鸡大白天也打鸣啊?”

    “可能不适应吧,过几天就好了,吵到你了吗?”

    “没没没,我就问问。”

    “对了,小江,那天小陆子送米给我们,还问起你呢。你家是不是又有事儿了?”

    “小陆子?”我几秒钟后会意,老人们都叫陆坤小陆子。看来他们还不知道我跟陆坤的关系,我说:“哦,可能是问我居住证的事儿吧。”

    “群众工作做得好啊。”二楼我隔壁的吕爷爷开窗感叹。

    “优良传统,优良传统。”我说着从阳台窗户把半张脸缩回去,留吕爷爷跟邱阿姨隔空交流了一会儿养鸡经验,不一会儿连吕爷爷的老伴儿郭奶奶也加入了,聊起当年在重庆养鸡的故事,直到三楼的大金毛嘟嘟也把狗头探了出去,哈喇子落到吕爷爷的头上,他们的对话才在一片带着笑意的骂声中宣告结束。

    我是在买汉堡包的时候遇到的陆坤,都怪我自己,或许当初就不该让他知道AngelaBurger。

    已经把汉堡拿到手了,已经馋得想立刻摘了口罩就开啃,就迎面和他相撞。他穿着便装,手里提着个纸袋子。我想着我戴着口罩,他怕是认不出来,所以把头一低就要往前走,他伸手拦住。

    我抬起头,他眼睛半眯,看着我。在他即将发问的时候我抢着道:“培训提早结束,一回来就想着来买汉堡包,馋死我了这几天。你也来了哈,是哦,正好是饭点儿。”

    “编,继续编。”他冷冷地说。

    我嘻嘻一笑:“编什么?编花篮儿上南山啊。”

    他的脸色再冷冽一点,就差不多是“铁面”了。

    “买完了吗?”

    我举了举手中的汉堡包,提醒他是在明知故问。他说:“好!”拽着我就走。

    “哎哎,去哪儿啊这是?”

    他不吭声,板着一张脸。

    我说:“你不是还没买吗?”

    “你不是已经买了吗?”

    “难不成你是要给我买?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问我邻居?”

    他板着脸:“话怎么这么多?”

    我说:“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你拽得我很疼,我是个伤员不是犯人。”

    他这才松开手,站定了,伸手把我口罩摘了。我的脸虽然好得差不多,但受伤的一边仍是黄黄的,我把脑袋偏着,不让他看。

    “脸怎么回事?怎么摔的?”

    这时候也没必要再撒什么谎了,我对他老实交代。

    “所以你谎称在外头学习,就为了瞒着我?”

    我点头。

    “不是,有必要吗?”他失笑,“跟我说了又能怎样?你这几天就躲在家里,吃什么呢?”

    “叫外卖啊。而且晚上我也偶尔会出去买点吃的,顺便扔垃圾。”

    “晚上才出去,你是蝙蝠吗?!”他突然很生气的样子。

    “也不是每个晚上,你看,现在不是被你碰到了嘛。”我瞧着他,“你也看到了,我的脸虽然好得差不多了,但也不算恢复得很好,你可以想象当时我有多难看……”

    “你的脸伤不伤对我来说都一样。”

    行,真会说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我们站在一个写字楼的北面,巨大的楼群阴影覆盖在我们身上,这儿晒不到什么太阳,行人都在阳光照到的地方,所以这儿就我们俩。我低下头啃汉堡包,可是,突然之间不饿了,也不馋了,汉堡包变得干巴巴没有了味道。

    “你跟你那些朋友说过没?你昏倒的事?”他不依不饶地问。

    我摇头,心想,这人管得有点多起来了。

    “这事儿太小,没必要跟朋友们说,而且他们也未必有时间来管我。这么多年了,我习惯了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很少开口向人求助,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你就这么逞强吧!”陆坤突然生气,语声大了起来。

    我脸都摔成这样了,他气个什么?

    我耐心解释:“这不是逞强,而是只要我自己能解决的事,只要用钱可以解决,我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不告诉你也是这个原因,跟你说了,我的脸照样疼照样难看,不会一下子变好,而且你很忙,你单位和家里都那么多事……”

    “可你跟我说了或是跟朋友说了,大家也许是做不了什么,但多个人安慰你鼓励你,你自己心里会好受一些,对不对?受伤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有人让你觉得不孤独,不是一件好事吗?这也是一种生活的能力,为什么要把它丢掉呢?”

    如果呼唤了却很少得到回应,或者得到的回应是错的,那宁肯不出声,不知道这种心情陆坤是否能明白。我不知道他是否会懂得一个经常失望的人的心情。对我来说,失望是一种非常糟糕的感觉,对自己杀伤力极强,所以为了不失望,为了不让别人失望,我只能采取自保的方式,自力更生就是自保。

    “江唐,我觉得你的缺点就在这儿。”

    这不是缺点,不过是另一种后遗症罢了。

    可我也不禁有点气。我说:“我就喜欢我自己这样子!如果你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那你就是不知道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也许是怕我疼,力气并不大:“你知道团结湖吗?那儿有一家特别好吃的烧鸡店。”

    这人屡出怪招,总是打得我措手不及,但我满腔沸腾的气血稍微凉快了一点,我吐出一口气,摇摇头。

    他继续说:“那年闹传染病,到处都在封闭街区,很多食品店和餐馆都关了门,但烧鸡店还开着。有一天我真的太想吃了,那几天我因为感冒不能去上班,必须待在家里,我爸在我老姑家。我那几天清汤寡水,馋得两眼冒金星,实在是想吃烧鸡,所以决定点外卖。在很多人看来这事儿可能非常冒险,你哪能保证外卖安全?万一染上病怎么办?万一你就因为贪这口吃的最后真的倒大霉了呢?可我最后还是点了外卖。烧鸡送到我家之后,六分钟!六分钟我就把一只鸡吃完了。太香了,太好吃了,真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烧鸡。你知道我想告诉你什么吗?”

    “烧鸡好吃。”

    “不是。”

    “你为了馋连命都不要。”

    “不!我想告诉你,第一,因为我判断过,烧鸡店很卫生、外卖服务也规范,不会有问题,所以我选择听从我的本能。第二,我依旧相信良知是大部分人做事的准则,这个世界善意多过恶意,我应该去相信那些大多数。”

    “你过分乐观了。”

    陆坤说:“不,我并不盲目乐观,因此我才会选择我这个职业,因此我才会当警察。我还相信你是同意我的,因为你也是这么想的。这个世界不完美,有很多缺点,生活也是这样,所以更应该相互帮助。除了相信自己,也可以相信一下别人。”

    我沉默,好在强撑一向是我的强项,所以才没有露出丝毫被这番话震动的表情。

    沉默许久,我轻声说:“你究竟是怎么知道我在家的?”

    “我不仅知道你在家,还知道你昏倒了,所以打算去看你。”他指了指手中的纸袋子,示意我看,里面有个化妆包,装着我那天借给肖英的口红和粉饼。

    “肖英让我还给你,要我代她跟你说谢谢。他们组做资料整理,有那天抓捕时地铁里的监控录像,前后一小时的监控也有。

    我,我看了录像。”他的目光稍微躲闪了一瞬,我飞快地捕捉到一点点近似于“害羞”的表情。

    我是在肖英抓小偷后三十分钟左右时昏倒的,难为陆坤一直盯着录像看,对这份心意,我怎么能嘲笑呢?

    我抬起头凝视着他:“你的话我明白,我懂。”

    “真的?”他看着我。

    我点头,很认真地说:“真的。”

    “那走吧,想喝鸡汤吗?麦子店那儿有家鸡汤挺好喝。”他抬手看看表,琢磨了下,“还有时间,陪你吃完饭我再回去。”

    我说:“我有汉堡包呢。”他说:“别废话!这种垃圾食品吃多了不好。你现在可是个伤员!拿来拿来!”

    我只好把手里咬了一口的汉堡包重新包好放进袋子里。其实我买了俩,袋子里还有一个,陆坤把袋子抢走,正色道:“我下午加餐,姑且算是你请客。”

    我扑哧一笑:“说得我那么小气,双标狗狗。”

    “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

    “我没开车,咱俩一人刷一辆单车骑过去吧?”他跟我商量,同时把口罩还给我。

    “你刚才会去AB是不是打算买汉堡包诱拐我?”我把口罩塞包里,不打算戴了。

    单车解了锁,他骑上去,转头朝我笑笑:“你说呢?”

    我的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些连差错都算不上的小事情。比如,撕开一盒新的纸巾,最先抽出的总是好几张纸而不是规整的一张。比如袜子破了个洞,也许换只脚穿,那个洞就看不到,但我总是会把袜子穿到会露出洞的那只脚上。还有墨菲定律里举的很多例子,蛋糕总是带着奶油的那一部分掉到地毯上,我掉了不止一块奶油蛋糕了。我以为它们的发生是因为我笨拙,不够小心,其实只是因为惯性。一个人要脱离生活的惯性不容易,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也不容易。

    现在,这个人就骑着车在我前头,我跟在他后面,看着风吹得他的T恤衫鼓一鼓的,看着他胳膊后面的皮肤被阳光照着。我忍不住喊他的名字。

    “怎么了?”他立刻回应。

    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这可怎么办呢?我还怕这喜欢不够深,怕当有一天我们之间没了距离,你就会看到我的私心,因为每个人都有私心,我自私、胆小、怕受伤,我怕你看到后觉得我不够好,我怕那时候我已经太喜欢你离不开你了。

    他再次问:“是我骑太快了吗?”

    我定定神,大声说:“没有,只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不想喝鸡汤了!”

    “那你想吃什么?!”

    “我要吃烧鸡!”

    他刹了一脚,回头看着我,一脸坏笑:“花样还挺多,不愧是矫情精!”说完赶紧蹬车往前跑。

    “姓陆的,你给我等着!谁是矫情精,你跟我说清楚!”

    我大叫着向他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