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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镇墓兽 > 第二十八章 黄耳小犬

    秦北洋与九色对着破碎的石头棺椁三跪拜——这座墓的主人,正是陆云的兄长,魏晋文学史上的陆机。

    墓志铭旁有个漆盒,秦北洋小心翼翼打开,只见一张脆而薄的麻纸,却写满缭乱的字迹,竟是带有汉朝遗风的“章草”。

    借着马灯的光线,他发现竹简隶书般的文字,介于魏晋之间,辨识起来颇有些难度——

    “黄耳,吾爱犬也。吾尝笑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不?黄耳越千里,渡江水,至云间,得报还洛。黄耳卒,吾悲乎,葬之云间兮,堆黄耳冢。”

    好不容易读通了,也许还有错误,那得大金石学家才能定论了。不过这短短的几行文字,更像古时候的便笺,墨色微绿,以秃笔写于麻纸,笔锋婉转而质朴。

    造纸术发明后,凡写在纸张或丝帛上较短的文字均称为帖。这张帖,无疑是墓主人陆机的手迹,内容是关于一条狗——

    陆机在京城洛阳出仕,从家乡带来一条漂亮的狗,名曰“黄耳”。同时代的文人张季鹰,也是东吴出身,见秋风起,思念故乡的鲈鱼堪脍。陆机则是对爱犬看玩笑:你能为我送信回家乡吗?这条狗跃跃欲试,陆机真的写了一份帖子,塞入竹筒,挂在狗脖子上。

    当年,秦北洋在太白山上的“天国图书馆”,读到《晋书·陆机传》与《述异记》,觉得陆机的心可真大,这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想不到,黄耳竟如老马识途,沿驿路南下,饿了打猎吃肉,遇到大江大河,就在渡口装可怜,让人载它一程渡江。黄耳回到华亭谷,家人又修书一封,同样塞入黄耳的竹筒,让它原路返回到洛阳,来回千里奔波,堪称神犬。黄耳死后,陆机厚葬了这条狗,在家乡聚土为坟,世人呼为“黄耳冢”。

    此地既叫“丞相墓”,又名“黄耳冢”。原来“丞相”就是曾经官拜后将军的陆机,“黄耳”就是小棺椁里的骨骸。主人与宠物葬于一处,有情有义,有始有终。

    秦北洋再次与九色一齐向棺椁跪拜,致敬一千六百年前的神犬黄耳。

    “九色啊九色,日后我若是死了,你为我守墓乎?”

    小镇墓兽点头,然也。

    “你俩别怀古矫情啦!”还是老金说话实在,“看看那边吧!”

    随着老金的手指方向,地宫角落之中,亮起一对绿色的目光。

    “呔!”秦北洋抽出背后的三尺唐刀,“阿海出来!”

    阿海人没出来,声音倒是先出来了,却不是人的声音,而是一声声狗叫。

    古墓里的狗?

    “主人!老金我是‘镇墓兽猎人’,挖墓无数,许多已被盗掘过的古墓之中,因为盗洞的缘故,常常变成动物的巢穴,别说是野狗野猫野兔子,我连老虎、豹子窝都见过!”

    老金话音未落,便有一条狗窜了出来,竟有金属的光泽,浑身并无一根狗毛,倒是类似九色身上的鳞甲。这条“狗”的尾巴,有明显的关节外露,犹如九节钢鞭,夹紧在双股之间,明显是来决斗的。“狗”嘴并未淌出诞液,而是露出大金牙似的犬齿,发出咕噜噜的警告。酷似中华田园犬的小小身体里,散发出滚滚热量,就像即将爆炸的火药桶……

    黄耳小犬镇墓兽!

    秦北洋瞬间给它起了个名字,云间陆机墓中,还有墓主人手迹的“黄耳帖”,都说明它就是黄耳的化身。

    但秦北洋与老金毫不慌张,这尊镇墓兽并非大怪物,几乎是与草狗柴犬相同的体型。这也是九色第一次遇到体型比自己还要小的镇墓兽。

    无需主人的命令,九色便喷发出了琉璃火球,闪电般地撞到黄耳的身上。以往遇到体型庞大的镇墓兽,这火球也能让对方遭受重创,而这小狗般的镇墓兽,恐怕就要原地爆炸了吧?

    秦北洋正要为陆机的爱犬叹息,闭上眼睛不想去看这惨状,却听到一记清脆的碰撞声,只见琉璃火球撞到黄耳小犬镇墓兽头上,仿佛回力球击中墙壁,又原封不动地弹回来,瞬间撞到了九色的身上。

    千钧一发关头,幼麒麟镇墓兽用鹿角抵挡。琉璃火球经过另一头镇墓兽的折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力打力的猛烈冲击,竟让九色踩着地宫表面,往后退了数十尺,四蹄之下,火星四溅,地砖碎裂。

    一阵犬吠声中,黄耳小犬已飞身跃起,速度快到在秦北洋眼中连成一串金色铜钱,宛如无数次快门按下的摄影作品。

    农家常说会叫的狗不咬人,反之亦然。九色被黄耳的吠声迷惑了,以为它只是孱弱的中华田园犬,想不到作为镇墓兽的黄耳小犬,威力竟已超过最凶悍的鬼脸獒王。而黄耳的体型娇小,又恰好比所有的猛犬都跟灵活,恰到好处地避开了九色的鹿角,从侧面咬中了幼麒麟镇墓的肩部。

    九色为自己的轻敌付出了代价。

    黄耳的嘴巴不大,但牙齿极为锋利,力道来自镇墓兽灵石所赋予的机械力,蕴藏积攒了上千年,犹如千斤顶又似冲击钻头,立时打破九色的青铜外壳,咬开两个犬齿大小的口子。

    幼麒麟镇墓兽愤怒地回头,但是黄耳就是咬住它不放,仿佛牙齿在九色的肩上生根了。这样九色的鹿角也无法顶到自己脑后,琉璃火球更是无法瞄准射击。秦北洋看得揪心,这是斗狗场上顶级斗犬才会使用的格斗策略。

    耳听九色发出痛苦的呦呦鹿鸣,秦北洋心急如焚,正要飞身以唐刀劈刺,却听到一阵熟悉的二胡声……

    镇墓兽|性喜宫商音律,风雅丝竹。

    果然,黄耳停止了第二下攻击,从九色的肩上下来,前腿撑地,虎视眈眈,从进攻变为防守的态势。

    作为顶尖的“镇墓兽猎人”,老金精通各种乐器,最拿手中国民间俗乐,一个人能凑出一支农村红白喜事的乐队!

    本以为一口吃掉对方的九色受伤了,力量迅速衰竭,无力再发动突击,只能以蹄蹬地,虚张声势。

    秦北洋乘势举起安禄山的唐刀,要与黄耳小犬镇墓兽搏命,地宫突然响起噼里啪啦的炮仗声,简直要刺破耳膜,立时压制住了老金的二胡。

    噪音代替了音乐,硝烟代替了冷兵器,黄耳又疯狂地冲了过来。九色重新振作精神,勉强以鹿角抵挡它的猛扑……

    这是阿海的计谋,他早已控制了这头黄耳小犬镇墓兽,又算计到老金精通“地宫道”,唯有以毒攻毒,以声音攻击声音,才能克制老金的音乐攻势。就算秦北洋掏出自己包袱里的梆笛,非但无济于事,还会添乱。

    黄耳是一条悲伤的小狗,也是一条疯狂的小狗。因为墓主人的棺椁早已被捣毁,哪怕在无尽的岁月之中,不计其数的盗墓贼被它撕碎,但它依然为自己没能保护好主人而内疚。它决心继续在此守护,守护自己与主人的灵柩,如同天下所有的忠犬,不离不弃。

    它守了一千六百年。

    “欧尼酱!”

    忽然,秦北洋听到一句清脆的日语,她是光。

    不可思议,在这嘈杂的连续不断的鞭炮声中,如何能听清这一句?难道是脑子里的幻觉?还是某种定向发生的装置。

    秦北洋倾向于后一种,他的听觉早已超乎常人,轻易地分辨出了声音来源。

    背着唐刀,循声而去,冲向地宫尽头。然后,一脚踩空。

    没有尖叫,只有失重与自由落体的惶恐,但他睁大眼睛,在0.01秒的瞬间,坠落了六十个世纪。

    尘埃落定……

    秦北洋并不怀疑自己还活着,他感到了疼痛,浑身每根骨头袭来的疼痛,再也听不到鞭炮声声。

    他摸到了骨头,屁股底下,后脑勺下,全都是骨头。大部分已经化为齑粉,但有少数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骨头与骨头的碰撞才是最疼的。不仅是肉体的疼痛,还有心疼——那是人死亡前留下的绝望的疼。

    他是来找光的,但这里没有光,他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摸到骨头,无尽的骨头……

    他明白,自己坠入了阿海的陷阱。

    这是地宫下的地宫,或者说,地宫下的地狱。

    “光!”

    秦北洋再次吼叫起来,他想,要有光。

    于是,有了光。

    光从两个角落里照来,好像是矿灯,冷冷的光,仿佛许多个幽灵在光里跳舞。秦北洋看到自己在一个深坑底部,前方有个高台,阶梯状层层升高。中间有个长方形小平台,底下似乎压着一口大缸。

    而在平台顶端,光被绑在一根粗壮的石头柱子上。

    幽绿的冷光,照着十五岁的光,宛如一棵正在爆芽的鲜绿竹笋。她的双手双脚都被捆绑,浑身动弹不得。她的脚下堆积许多干柴,显然是从地面搬运而来的。而她所处的位置与姿势,仿佛上古时代祭坛上的牺牲品,即将献祭给恶龙之类的怪力乱神……

    “欧尼酱!”

    嵯峨光看到了秦北洋,疯狂地叫喊起来。秦北洋刚要爬起来,脚下却又陷入碎石而摔倒。

    他摸到了背后的唐刀,他在深坑里挣扎,就像在西域大漠中陷入致命的流沙。这里的沙子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上古人类的骨灰。他摸到无数碎骨头,几乎完整的头盖骨,有成年人也有颅骨裂缝尚未闭合的小孩子,骨盆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块额骨残留精美的玉器,这是死后的装饰。有些骨头被泥土完好封存,刚被秦北洋扒开的瞬间,保留死亡时的姿态——她是个女子,曲肢侧身,上下肢弯曲而分开,貌似跪着倒下,双手举向天空,似乎还在祈求活下去的希望。

    这是人殉。

    据说在先秦以前的大墓里都发现过,人、马、车、牛、羊,都被当作畜生和没有生命的物件,被埋入坟墓为主人去往另一个世界。但这绝对不是魏晋时期的古墓,陆机这样的文人更不会搞什么人殉。

    秦北洋按照简单的逻辑判断——陆机墓所在的福泉山,其实本身就是上古先民的故园,数千年前就有原始的聚落与墓葬,甚至就是华亭陆氏的直系祖先?

    不过,第一次落在人殉坑里,实在是不太好受,甚至有些恶心,怪不得刚才落下来那么疼,那是人殉者最后绝望的悲鸣之痛!他顺便想起了跛子帖木儿的头骨金字塔。

    他拼命地往上爬着,才没有被人殉的骨头淹没。光哭喊着为他而加油,哪怕自己也被绑在祭坛上。地宫下的地狱越发明亮,他看到整座祭坛都是红色的,显然是被大火烧过,还能看到残存的介壳末与焦黑的痕迹。底下是活埋的人殉,上面则是火烧的人殉,将人活活烧死祭祀上天,古书上也称之为“燎祭”,堆置土块,集草木而火烧,烧完之后,将人的骨灰与草木灰一起撒入积灰坑中。

    倏忽间,光的身边多了一把火炬,只要稍稍一动,就会点着小女孩脚下的干柴,将这娇艳鲜嫩的小身体烧成一堆焦炭。

    火炬握在一个男人的手中,右脸颊爬着蜈蚣般刀疤的男人。

    “阿海!”

    秦北洋叫出了他的名字,阿海居然给他一个微笑:“北洋,别来无恙?”

    “别来……无恙。”

    刚想破口大骂,但看到光的生命捏在他的手中,秦北洋只能强忍怒火。

    “喂,你留的长头发很漂亮。”

    当一个男人夸赞另一个男人的头发,总让秦北洋感觉到很别扭,甚至有些恶心!

    “我只是想体验一下春秋战国时代古人的感觉。”

    “有意思!”阿海的语气越发温柔,“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儿——十天前,圣诞节,我去找了安娜。”

    “欧阳安娜?她在上海?”

    阿海轻描淡写地回答:“还有你的伙伴齐远山,很可惜,他们都不在家。但我见到了他们的女儿,那个叫九色的小姑娘。”

    “不要!不要!”

    秦北洋疯狂地叫喊,无奈脚下全是人骨,几次都滑倒在深坑之中,也无法借力实施“刺客道”的轻功。他想起了十字弓,藏在人殉坑里扣下弩机,射出一支钢箭。阿海却早有防备,举起一面青铜盾牌,轻松地防下了这一支箭。

    他捡起钢箭说:“我还帮忙给只有一岁半的小九色换衣服,看到了她的身体,她真的……很漂亮!”

    “畜生……她是我从永泰公主墓里救出来的孩子!你敢碰她一下!”

    “放心,她很安全,也很健壮,她的身边甚至有个保护神。你说她是从古墓里出来的,我就明白几分了!”阿海指的是那只黑猫,“现在,小九色在她的爸爸妈妈身边。圣诞节那天,齐远山与安娜跟你擦肩而过,全家搬出上海,不知去了天涯何方?你暂时看不到他们了。”

    秦北洋的眼眶似乎要流血了:“齐远山和安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要伤害他们的女儿,你有什么仇怨,冲我来!”

    阿海何等聪明,已看出端倪:“原来如此!你还不知道那个秘密,最好不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