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战病了。
不知是贪吃了邬秀唇上的那点酱汁,还是冲凉受了寒,第二天早上,他还是像以往那样早起,想给邬秀做早餐,却觉得整个人都昏钝钝的,连口锅都提不动。
烧水的时候,他靠在墙上阖眸休息,不时轻咳。
一双带着凉意的小手抚上他额头。邬秀道:“任战,你发烧了。”
任战睁开眼,他倒没有觉得自己发烧,只是觉得邬秀的手好凉,抚摸着自己特别舒服。
“你起来了?”他微笑道。
“嗯。是不是昨天的花生过敏了?”她还有些脸红。
“应该不是。咳咳……花生过敏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
“头肿得像猪头,气管和食道肿胀,无法呼吸。”
邬秀噗嗤一笑。“你再去床上躺一会儿吧,今天我来弄早餐。”
任战还想硬撑,说实话他没那么娇气,他就是对自己狠的下手,才能有今天重新做人。
但在邬秀面前,意志力竟变得异常薄弱。他完全无力抗拒让她来照顾自己的巨大诱惑,乖乖地让她扶着自己躺回到床上,不是睡他自己搭的临时行军床,而是睡在她的大床上,盖着她刚才盖过的被子。
她没有放海鲜,煮了一锅香甜的白粥。
邬秀在厨房煮粥的时候,任战就坐在床上,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身影。
他轻叹一口气,想起这七年里,曾有多少回强逼着自己进行地狱式训练:他在泥浆地里穿越铁丝网来回300趟;在正午的太阳底下平举AK47暴晒2小时;他背负30公斤装备急行军5000米;用背砸向坚硬的水泥地,向后跃起1.5米练习散打和硬气功……
那么多个日夜,那么多坚硬、冰冷、残酷与绝望。
而现在,他躺在邬秀的床上,新换过的被子是那么柔软,经常晾晒带着太阳的香气,厨房里渐渐飘起米香,闻起来平凡琐碎,温暖质朴。
他觉得很幸福。
他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很幸福对吧?呵呵,还说没有忘了我?任战,你骗谁呢,你总是在卿卿我我的爱情里自欺欺人!”
梦里那个声音又在耳畔响起,像一把尖刀剜着他膝盖上的旧伤,很快便鲜血淋漓。
他痛到脸色发白,咬着牙掀开被子,卷起裤腿。
“怎么了,一个伤疤也会痛成这样?”邬秀端着粥,平静望着他。
任战一惊,再去看自己的膝盖。
新结的痂颜色还很嫩,皮肤不过有些发红,却干干净净,根本没有流血。
又是幻觉。
任战更面无人色,“邬秀……”
邬秀将粥放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来。
“你睡眠不好,我看你一直吃这个。”她道,“这个药我也吃过,有时候吃得多了,容易产生臆想。你是不是常常做噩梦?我见了好几次了,你总是在梦里用力地去抓自己的膝盖,抠得血肉模糊。”
“你都知道?”任战惊道。
“是啊。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应不应该让你知道‘我知道’。”
她坐到他的对面,表情平静而成熟。
“你的治疗很有效,这几个月来,我的脑子渐渐清楚。可以说是我这七年来最清楚的。”她道,“我们终于在一起了,也许我应该保持下去,让这个最好的你和最好的我一直继续下去,说不定真的可以幸福。
但这没办法控制,一旦我脑子清楚,我就会忍不住去想,其实现在的这个‘我们’有许多破绽,我们互相隐藏了太多不敢让对方知道,因为事情一旦说穿了,很有可能就再也没法回头。
我很犹豫。任战,你曾经问过我,既然在你来到玄月镇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你是谁,那为什么不立刻和你相认。现在你能理解了吗?不是我的病不能痊愈,而是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好了,那个通透的我要怎么和你相处。”
她抱着膝盖,温柔地望着他微笑,“任战,我还是太舍不得你。”
任战不敢抬头。
明明是幻觉,但膝盖上的疼痛仍如此真实,痛到他连心脏都瑟缩起来。
“邬秀……”他痛苦望着她,眸里黯淡无光。
“要说出来吗,膝盖是怎么弄伤的?还有你从不离身的口笛,这是我们闽南独有的乐器,你一个生长在北方的人,又怎么会想起要学?”——
邬秀把任战扔在房间里,跑到院子里抽烟。
她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着了,叼在嘴里,吐出一串迷幻而神秘的烟圈。阿斗向来喜欢闻她的烟味,立刻摇摇摆摆地跑过来,凑在她身边蹭啊蹭。她笑笑,摸了把它的肥屁股。
是,这才是她最真实的样子。
七年的残忍凌迟,她纵使身体和精神恢复,也不可能再是从前那个甜美可爱的邬秀。
她不过满足他一把,他向来沉迷于自己的天真甜美,也怪可怜。而她对自己从前的那种样子,亦十分怀念。
她偷出任战的手机,给袁帅打了个电话。
“小帅,是我。拜托你替我查几个事:第一,任战他有没有曾用名;第二,他的父母是不是就是全国著名的天文学教授,任平生和易烟雨。”——
袁帅在广州火车站。
邬秀给他打来电话的前一分钟,他刚从赵工那里拿回来修好的C-201。当然,修理费够他买上好几部手机,但他心甘情愿。他算了下时间,现在差不多就是当年邬家出事的日子,于是亟不可待地编写着信息,发送给七年前的邬秀。
“秀秀,我是小帅!一定别去山上,否则后悔终身!”
他这一生,从没有这么紧张,编辑的时候听得到自己心脏狂跳,手指颤抖着摁错了好几次。看了又看,最后又加上一句“姓任的小子,他会害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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