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着腿坐在电脑前等开票,还紧张地找黄牛加了价,赵孝柔买到了6月29号银赫和东海亚洲巡回演唱会的香港场。
本来想去韩国场,和马良谈恋爱的日子忘记关注,等回过神来,演唱会的票早就卖完了。
interpark刷了几天,一边刷一边怒骂马良不是东西害她连票都抢不到,看到微博上炒票2500。
年入七八位数的赵孝柔虽然有钱,也有过为了九万韩元通宵刷票连夜排队的经历,绝对不会买这种黑心黄牛。
如愿买到第一排香港场,她趁着兴奋给发了封邮件。这事儿酝酿很久了,借口录制一期沪漂青年vlog专题,叫上刁稚宇胡羞,冰释前嫌。
她邮件发得也颇有温度:“我们曾经也是朋友,好久没有在一起吃顿饭了。”
焦虑地等了十分钟,李埃邮件回得很简略:“我最近有点忙,你们havefun。”
本来强撑着觉得心情还不错,扣上电脑觉得糟透了。李埃完全没有想和她和好的意思。
把截图发给胡羞,赵孝柔喷了一连串语音:“和他认识三年从来没发现他这么难搞。就做朋友而已,我发誓没有对他有任何企图,商务都是他来接,竟然一个电话都不和我打,让这座冰山变成我手里的冰淇淋怎么这么难?”
“没有企图才怪。我到现在还深信不疑,你和马良这段恋爱,纯粹是为了气李埃。”
“别提马良。说起这个我才生气,上次我在奥美羞辱他,当天晚上部门的中年大姐姐们就带他去吃火锅,说他被前女友刁难太可怜了,连夜安慰了他脆弱的心。
这像话吗?恬不知耻啊简直!这小子靠着女人的恋爱和自己那个假鼻子招摇撞骗,竟然到现在一点马脚都没露。
我那个朋友Natalie,都差点觉得他人不错,听了我的恋爱经历才知道都是假的。”
“他偶尔还是会找我救急翻译资料的,刁稚宇也会收到他的消息,就是秀恩爱什么的。最近……据说是夜店认识的女朋友胸很大……”
“我知道,那个网红我认识,可惜了,这也是个假富豪,而且不会给马良买表的。
他如果真的想要表,还是老老实实套牢翠西这种认真的女人。
我现在也明白了,在爱情里动机不纯,得来的也都不是纯粹的东西。”
“所以开始套路李埃了?”
“我再发一次誓,绝对不会动他的念头了,放弃。”
“你也是很奇怪,和谁都能温柔,唯独到了李埃这儿就不能好好说话。”
“因为我也不自信自己还能不能配得上他。折腾了这么久……”
一来一回的语音到这儿停了,胡羞没再回复,估计是有事要忙;
赵孝柔组了半天的局,最后也没能组得起来。跟了自己六年的助理在客厅忙来忙去,她走过去看袋子里的火锅食材,泡汤的选题怪可惜的。
但的确点子不太新颖——家和酒店,不太能产生新鲜故事。
她带着篮球去找李埃。雨季湿湿的地面和篮球砰砰的声音,赵孝柔看到了李埃的身影。
他已经能破着腿跑上几步,上篮,运球,和其他人做假动作……
手术真的很成功,也看得出在努力复健,曾经李埃拖着病腿坚持不懈地去打官司的时候,似乎想过随着腿恶化一了百了。
不知道给他爱情的是谁,现在能让他这么健康向上地生活。
不远处坐着几个陌生女孩,很年轻,应该是队友们的女朋友。
她捧着篮球,心似乎随着李埃的脚步声担忧地震颤——有没有新女朋友?
是不是已经忘了她?在他认识自己的三年里,究竟有没有在自己的热情中稍微喜欢一点自己?
中场休息。有个染着棕色头发的女孩从包里递水分给大家,又和李埃相视一笑时,赵孝柔的手一松,篮球滚了出去。
李埃回过头正好看到她,没等逃跑,她左脚踩右脚,鞋带被自己踩散了。
蹲下慌乱地系鞋带,一双有些脏了的球鞋已经到了面前,是李埃。
他蹲下来,和赵孝柔不过几厘米距离,伸出手来帮她系鞋带。
赵孝柔曾经在REGARD抱怨过鞋带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发明,仿佛发明出这个时尚的人就是为了给人制造麻烦。
尤其是手笨的人——她在挽蝴蝶结和扎领带这种事情上,从来都不配做个网红。
李埃语气很冷:“你来这儿打篮球?”
“运动一下……”
“你住的地方到这儿打车也要二十分钟,特意过来打篮球?”
赵孝柔语塞了,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伶牙俐齿失灵了,往常无论面对哪一任男朋友,她从来都不饶人。
而李埃蹲在面前,并不擡头看她,质问的话也没有温度,本来可以有一百句话反驳,她都愣愣地蹲着,只看他细心地打结——再凶的男人,系鞋带不都也是蝴蝶结。
“你最近是真的忙?”
“嗯。篮球是我复健的一部分。接了一些装修的case,要和施工队打交道,有点琐碎。”
“不是为了躲我?”
“躲?”李埃皮笑肉不笑:“有什么好躲的。”
“我和马良分手了。”
“我知道……”
她跳得越来越快,整个人都带着哭腔:“我想你……”
李埃的手停了一秒,站起身:“我这儿不是你的温柔乡。”
“我这句话没有别的意思……”本以为自己会理直气壮地讲出一大段理由:自己是独立的终于想要尝试一次爱情的女人,最后是被马良骗了,现在也是为了友谊而来……没有一句是真的。
曾经可以不打腹稿心口开河的赵孝柔,嘴巴从来都没有这么笨拙过,心里也从来没有如此慌乱,理不出思绪,牙齿都在打颤。
她酝酿了半天,李埃没动,也在等她解释。而她只捧起泥水中的篮球:“我先走了……”
精心设计过的穿着,特意露着腿来的赵孝柔,此刻完全记不起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打扮,捧着的篮球弄脏了手,脑海里也只一片空白,夜空清朗,月亮苍白而妩媚地照在她身上,她没看路,一脚踩空了台阶滚了下去,十二级台阶上下来,膝盖和手臂全擦破了。
球还越滚越远,是她只在必要时候才捡起来的圆滑的友谊。
她沮丧地想,曾经嘲笑胡羞的失魂落魄的滋味,现在她也体会到了。
身边出现一只手,是李埃。她的心又狂乱地跳,一想到李埃会觉得自己是故意的,整个人又推搡下去——
这接连的完全没有想演的戏,活活把她又带上了虚伪的舞台。
她早就无心恋战了。
“能起来吗?”
脚踝的绛紫色已经出现了。她撑着身体站起来,疼得不得了,也不打算让李埃帮忙:“我没事,你去打球吧。”
“都这样了还打什么球。”李埃弯下腰:“你扭到了,出路口打个车,去六院挂急诊吧。”
“真不用麻烦。”
李埃没动:“你麻烦我的事情,还差这一件吗。”
走去路口的不过两百米,赵孝柔头靠在灰色卫衣的帽子上,闻到了李埃身上的气味,听到了呼吸声,这么近却这么陌生。
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想。李埃会像盖世英雄一样永远出现在他身边,他的身体,他的体温,他的温暖,一切早晚都会属于自己。
而现在搂着李埃的手臂不敢收紧,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话,眼泪都悄悄地落在手心抹进自己的袖子,来不及接住,就浸湿在帽子里,不能给他知道。
她不想再在李埃面前做任何可以被误认为是矫饰的动作了。
想到这儿突然下了雨,雨点越落越大,在钻进出租车十米的距离突然倾盆大作,头发和脸颊都湿了——上帝,谢谢。
跟刁稚宇看了场话剧又吃过饭,本来想去赵孝柔的密室玩,刁稚宇似乎没什么兴趣——
最近提起密室和剧本杀,他都意兴阑珊。雨从天上漏下来,刁稚宇说,这个雨小得很,大概走回家都不会淋湿。
说完这句话不过三秒就变成暴雨。他敞开外套把胡羞往怀里一裹,两个人站在雨达下等雨停。刁稚宇有点尴尬:“我这嘴是开光了?”
听着男孩的心跳声,胡羞想,贪恋爱情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想到这儿她搂着刁稚宇说,之前和你说的,做偶像的建议,我向你道歉。
“怎么突然说这个。”
一个月前的话题,他似乎觉得没有提起的必要。而胡羞看着他淡漠的表情,显然他也在等这个话题再被翻出来。
毕竟甜言蜜语,耳鬓厮磨都只是镇痛药,病灶拖下去也不会自愈。
“我只看到了这个行业的光鲜,没有认真问过你的选择。
在你这么迷茫的时候去怂恿你做不喜欢的事情,是我没有多为你着想。”
刁稚宇沉默片刻,像在看雨,很久才开口:“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
“不知道……”
“你对我了如指掌。我每个阶段需要什么,似乎你都知道……
你太聪明了,偶尔这种聪明和悟性让我害怕,我又不得不承认你是对的。
之前在雪国列车我就有些害怕,心想这个女孩为什么知道我下一步要做什么,简直预知了我的想法,又比我技高一筹,总给我意想不到地来一下,比如舔我一口……
我喜欢你的未知和新鲜感,也害怕这些。你说我适合做偶像派演员,叫我去尝试,我就知道,你想把我送到神坛上去,因为我就该这样。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一点点想要藏起我的自私。”
雨越下越大,刁稚宇包里掏出把伞,基本都撑在胡羞头顶:“不说了——雨来得也太大了,回家吧。”
两个人似乎体质有点招雨,胡羞和雨点比嗓门:“不要担心钱,我可以养你。你如果愿意做话剧演员,舞台剧演员,或者去做剧本杀NPC,我都会支持你的!”
“真的?”
“嗯!如果这是低谷期,就当成悠长假期好了。”
“那——你之前那段话,是真心的吗?”
“什么?”胡羞停下来,整个人僵在雨中。
“不爱我,是真的吧。”
“当然没有!”雨迅疾地打在雨伞上,胡羞停下了脚步,心猛地凉了半截,他一直在乎这件事。
“你说出这番话时,我开始怀疑,你究竟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作为商品的我。
不要觉得我不懂偶像,这本质是一件商品,被操控的木偶。
之前你对秦宵一念念不忘,也许是我给秦宵一的灵魂让你感动,上次你说出的那些话突然让我觉得,也许你喜欢的就是我那一件外壳。
和之前红发的姐姐喜欢秦宵一那件白西装没什么差别——我是活生生的人。”
“对不起……”
“没什么可说抱歉的。只是想到你没有那么爱我,我就……很难过。”
他笑了。秦宵一听到林秋美说“我只拿他当弟弟”时,会露出这个笑容,微微有变化的嘴角和眼神。
若隐若现被藏起的失落,她读懂了,那种灵气又回来了。
爱而不得,那种不甘,接受了现实又无力去改变现状的表情,正是她着迷的地方。
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从雪国列车那扇大铁门像命运一样开启时,我对你的心驰神往就从没停止过,想要多看你一眼而刷爆银行卡幻想着互动的卑微,被你撩拨又落空的酸胀的思绪。
因为你而重新拥有的脸红的思春期,因为你有一点点喜欢我,而狂喜到心里泵满力气的快乐,再到你为了我,不远千里地在车站出现……
当年的感动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停止,而我亲眼看到你眼中忽明忽暗的光亮,我才明白,自己变成了让你安逸的避风港。
而这样,正挫伤着你作为演员的骄傲,浇熄了你的灵气。
我怎么能因为自己,让成为你变成平庸的人。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自己囿于爱情,是因为在最有灵气的年纪里,遇到了渴望安定的我——你真的渴望安稳吗?
刁稚宇的后背淋湿了。她把伞柄向他推了推,雨水如注灌进后颈,让她打了个寒颤:“刁稚宇,从我喜欢你到现在,我的节奏你早就发现了,对不对?
刷了那么多次雪国列车,为了再见你一面,却又不联系你,就是在等你主动……
你比我想象的单纯,还记得我在窗台见到你也没有下楼吗?
记得我在雪国列车裴轸的吻吗?我对你,是有自己的剧本。
我喜欢你是真的,你没有那么优秀的时候,我对你的担心也是真的。
你说的对,没有秦宵一的人设,现在在低谷期,我对你的欣赏,的确差了那么一点点。
如果真的想再让我疯狂地迷恋你,要拿出实力来,现在不上不下地没有找到适合自己角色,我愿意陪你……”
“但我不想这样了。这样陪着我,让我很挫败,你看着我的眼神,无论是担忧还是关怀,都让我坐立难安。”
他撑着伞,擡起头吸了口气,喉结滚动几下,再低下头时恢复了正常,眼底是红的,鼻尖也是红的。
他的声音依旧好听:“也许我们从朋友到男女朋友,的确太快了,没能让你意识到我并不优秀,是我的错。所以——”
胡羞的后脑勺没有淋到雨,后背湿了的一片靠体温烘干,还需要时间。
在刁稚宇的世界里,即便伤透了心,也不会让她受一点伤。
他嘴角颤抖着,眼睛不看胡羞,酝酿了很久都没能说出一句话。
胡羞想起自己触发过的秦宵一的某个结局,他在举起枪杀死所有人之前,问过林秋美:“我的钱都给你,得到的一切都给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只有什么都得不到的时候,秦宵一才会洒下玫瑰,把钱抛到半空中接近癫狂——
这是对现实再真实不过的隐喻:失去最在乎的东西那一刻,灵魂才会痛苦地颤抖。
他距离成为更优秀的演员,的确需要孤身去寻找突破——他也意识到了。
“分手吧……”刁稚宇眼睛通红:“如果这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