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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青春 > 旖旎之旅 > 第9章 甜美的一天

分队探矿活动——明媚的山色,明媚的心情,构成了旖旎风光——爱情第一次在阳光下绽放,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山涧戏水,捉到一条怪鱼——篝火晚会:用逆反思维辩论

  朝霞映红了半个天,一些镀上金光的白云,在天空神奇地游动,仿佛其中有人驾驶着似的。树梢在朝阳中闪着淡红色的晨光。黄鹂、斑鸠,在竞相赞美着明丽的景色。

  今天是雅丽莎驾驶汽车,车头上两侧的小旗在疾风中舞动,在仪表台上,她摆着一个插着野菊花的小瓶,使整个驾驶室生气盎然,改换了车内的气氛。

  我在副司机的位置上,默默注视着她;她察觉到我在欣赏她,也飘来一个妩媚的眼神。

  路上很静,几乎看不到其它汽车。车轮的沙沙声,像细雨打在小松树林上那般轻柔。

  “我来讲一个故事吧。”玛丽亚说,“就是宙斯①与伊俄的故事:伊俄是一个国王的女儿,非常美丽。有一次她替父亲牧羊时,有一个男子用甜言蜜语去挑逗她,她就飞奔逃避。这男子原来是宙斯变的,他施展了个法术,就把伊俄捉住了。这事被诸神之母,宙斯的妻子赫拉知道了,因宙斯历来不忠,使她生性多疑,就从俄林斯波圣山下来。宙斯急忙把伊俄变作小白牛,但赫拉识破了他的诡计,就妒火中烧。宙斯说这小白牛是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也假意接受了。她牵回去后,给她吃苦草、强韧的树叶,饮污浊的池水,命牛虻叮咬她,用沉重的铁链牵着脖子……百般折磨。”

  “噢,可怜的伊俄。”曼莉怜悯地叹道。

  “后来宙斯与赫拉明争暗斗,宙斯用诡计杀死了赫拉派去监视伊俄的百眼怪物阿耳戈斯,并使伊俄变回原形,为他生下了一子,这母子,据说后来成为了埃及人的神。”

  “咳,我早就听说宙斯是一个风流的色鬼了。”大卫说。

  “这些所谓的神明,比人更加败坏:淫荡、嫉妒、欺骗、狠毒、凶杀等,人怎么会相信这些是神呢?它们怎么值得人去崇拜?”曼莉说。

  “人崇拜的是他们身上的超自然能力,”史提芬说,“这些什么风神、雷神、山神、宙斯……只不过是超自然能力的一个符号。”

  “世界有许多神明的传说,”雅丽莎从司机位上插入一句,说,“其实性质都一样的,从某一个方面都能看到人的影子,这都不是「神」应有的东西,它们怎么能作人的神呢?这些神话和传说其实只不过是折射人性情的镜子,把人类社会所有的东西反映在其中罢了。这些所谓神明,并没有什么神圣的东西……”

  “我相信,”我转过身加入了讨论,说,“世界上就这么产生了许多的迷信和宗教,其实只不过是从人的想像、幻想、幻觉而来的。”

  “哎,照你这样说,别人也可以说基督教也是这么产生的。”大卫说。

  “不,这可有一个根本的区别,”雅丽莎说,“从《圣经》中,我们知道上帝没有一点的阴暗面,他的仁慈、良善、公义,世上无一个人能可相比。另外,谁都知道,《圣经》不是人手所写的,是从启示而来的——成千上万的预言在历史中都得到了应验,这不可能从人的思想中产生的……”

  雅丽莎不愧生在一个牧师之家,她妈妈从前就是一个牧师,可能她遗传了她妈妈的基因吧?她对这些信仰的事特别熟识,又特别喜爱。

  突然,雅丽莎把车刹停在路当中,我们急忙伸长脖子看看,以为有什么突发事件。只见公路上,爬满不大不小的青蛙,雅丽莎不忍心这样开过去。只见满地跳着小豆点似的生命,一点点,一点点铺成一片,无法数算。它们浩浩荡荡,到处寻觅,到处探听,十分得意,十分逗人。

  太令我们吃惊了,我们走下车,去看看这难得一见的情景。

  我以巨人的目光欣赏着这些弱小的生命,但我并无高傲之意,并无藐视之心;我明白,这些小生命也有自己生存的理由,有自己生活的目标,有自己的意向;它们以一种数目来显示它们生命的顽强,更可贵的是,它们的生存以某种方式与人类的生存关联着;它们可能算不上美丽,但是善良,是应该尊重和保护的。

  它们只是大迁徙,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它们终于撤离了公路。

  汽车吃力地在山路上爬着,道路很不平坦,一个坡接一个坡,常常要爬一个长长的高坡。

  开始进入山区了,为此我们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已经在汽车检修厂检查过车辆,以保证在陡峭的山路上安全行驶。

  行走在盘山公路上,从高处看下去,郁郁苍苍的树林像一片碧绿的海洋;山谷幽森,阳光照不到谷底;有时,车外云雾缭绕,感觉有如腾云驾雾一般。

  群山起伏,谱写着音乐的旋律。

  这就是我们从此要进入的大片人工森林和原始莽林地区,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地区。

  昨晚大家都在凌晨三点后才睡觉,这大概是我们十六年来最迟的睡眠,这时大伙无一例外都在打着瞌睡,像给什么妖精缠住了。

  不知走了多久,汽车来到一条美丽的溪流前停住;我们下车观看,发现这里原来是一个山谷地形,地势非常复杂,有许多支流汇合在一起,每条支流都延伸进幽幽的深谷。该日的值日官雅丽莎决定,就在此一带活动。

  雅丽莎宣布,上午各小队沿一条支流分头探矿,中午时分在支流的汇合处集中,各队要带野味回来。一声令下,便各自散开了。

  我和雅丽莎选择了北麓一条山谷溪流进发。

  我们卷起裤脚,淌着水,沿溪而上。

  小溪现出一个接一个少女笑靥似的水涡,发出哗啦啦连珠似的笑。

  今天我的心情有说不出的甜蜜,谁能理解经历过绝境后又重获新生的那种大喜呢?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很难体会到这种心情的。

  山上的树密得像头发。圆顶的阔叶树树冠使得山头像一个烫了发的人的发型。

  溪流两边是一片非常美丽的灌木林,绿油油的叶丛中夹杂着黄的、白的、紫的和粉红的小花,随着微风送过来阵阵芳香。画眉鸟、相思鸟在浅唱低吟。两岸的草地上,散布着许多发白的卵石。我们凝视着大自然赤裸的美。

  “看好风光,如读一篇优美的诗。”雅丽莎感叹地说。

  是的,优美的风景,是不附诸于文字的诗,但你不知道,你是我心中的画框里最优美的风景吗?

  “我读你,就好似看好风光,读一篇优美的诗。”

  她报给我一个灿烂的笑,羞涩浮在她的眸子上。是的,女人是给男人读的一本美妙无比的书。

  “你应该多读一些诗,爱德,这会使你的画带有一些诗意。”

  “对,我要多看诗歌、风景和你。”

  多么清澈的水,像流动的水晶,碧绿透明,闪闪发光;出山的泉水都是这样纯清,但越流越浊,甚至有一些到最后就混浊如浆了;就好像有一些人一样,刚出生不久,还是很纯洁的,但逐渐长大就越变越不像话;我们现在似乎还算清纯,但我并不敢保证自己将来还能保持现在的清纯。正如有一句诗这样说:“出山泉水浊”。

  我与雅丽莎交流了这个想法,她也很有同感,都说要竭力保守我们的纯洁。

  这条溪流比较多的是云斑石,或雪花岩,我们都捡了一些。雨水把各山头的岩石冲到溪流里,因此溪流汇聚了这一带的地质信息,是探矿的一种普通方式,犹如为各山头矿藏把脉一样。

  我拾到了一块紫色的晶莹透亮的石块,原来是块水晶石。

  “感谢上帝,我捡到一块宝石,”我拿着在阳光下把玩地看着,令我狂喜,说,“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你,雅卡,就送这个给你吧,很配你,这可能是上帝赐给我的,这不是比买的东西更宝贵吗?”

  “谢谢你,爱德,”雅丽莎深情地看我一眼,说,“我回去找人加工成心形的纪念品,纪念我们这趟不寻常的旅行。”

  “对,一个心形……它代表我们纯洁的心。”

  水时深时浅,一不小心,就陷进较深的水里,把裤子也弄湿了。树木覆盖了一段河岸,阴凉的清风除除吹来,令人心境舒畅。

  雅丽莎拾到了一块翠绿色的孔雀石,美丽异常,像古铜器上的铜绿一样的颜色,用它在岩石上一划,呈淡绿色,用榔头敲打,很脆。

  “这一带可能有铜矿。”她说。然后作了记录。

  后来我们陆续拾到透明的、宛如盛开的梨花那样的石膏晶体,还有天蓝色的青金石,金黄色的云母,血红色的鸡血石等。(后来这些石经打磨,便显出它们光彩夺目的花纹和色彩来,迷人极了。除了留给学校博物馆外,其余的矿石我们都珍藏起来,它们是我们这次旅行的一大收获。)

  眼前是一片长满薄荷的草地,缭绕的清香,扑鼻而来。绿茵茵可爱的风景,在我的心展开了无限的柔情。

  背了一袋的石头,上气不接下气的,累得倒了下来,我俩伸开四肢躺在草地上。

  天空飘着稀疏的鸽翎似的云朵,深不可测的蔚蓝色的天空好像也在看着我们。仰面望着云朵缓缓流动,是一种很美的享受——感受到一种宁静、深邃的意境。

  “雅卡,我回想我俩过去的情景,我感到很幸福。”我说着,摘来一片薄荷叶,一面闻着,一面咬着,感到一阵沁人的清凉。

  “是呀,很幸福,回忆起过去片片的细节,胜如读一本甜蜜的书。”

  “记得第一次到你家去的时候,我们才两岁,我第一次见到女孩子辫子上的蝴蝶夹,就伸手去抓,还把你几根头发也拔了下来,你不但没有哭,还把蝴蝶夹送给我;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好像暗示着我们今天的关系并不是偶然的,从那一天就可以看得出来,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在去幼儿园的校车上,我好像从来没有同第二个人坐过,都是和你坐在一起的。”

  “你送给我的百合钟现在它还保存得好好的……每逢听到那清凌凌的音乐,我总想起我们小时候的事……眨眼功夫,就长到这么大了。”

  “记得你常常为我打架,有一次有个小坏蛋欺负我,你把铅笔扎入他的手掌上,那个小家伙痛得叫爹叫娘,从此再没有人敢欺负我了;当然,那一次你被罚得也够惨的,罚站了一个上午。哈哈……”

  雅丽莎手拈一棵小花把玩着,不时放在鼻下嗅一嗅。

  “不管是你到我家,还是我到你家,我们就不愿分开,所以父母总让我们留一宿。那时你很怕猫,我总爱躲在你的床下扮小猫捉弄你……”

  “还记得有一次,幼儿园带我们去公园玩,你爬树摘果子,给看守逮住了,他吓唬说要把你送到警察那里,我慌了,扯着你,想要在看守的手上把你拉过来,我还哭哪,因为我害怕你要为此而坐牢哩。哈哈哈……”

  “有一次,我与你偷偷到卢瑟福村以外去玩,我与一个新相识的小孩捉蜻蜒,跑到很远,玩着玩着就把你忘记了。后来我回到原来的地方,看见你还坐在长椅上等我,用手帕捂住脸哭,从那时我便知道,我们是不可分开的,从此就更加形影不离了。是不是?”

  她点点头。

  “后来读小学,你当了班长,越来越像个大姐姐一样帮助我、关心我。记得我们那时候的钱都凑在一起,一块去买图书、买零食、买小玩艺儿。”

  “那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童年,有着各种天真幻想、幼稚可笑的念头、用万花简去看世界的童年。这些美好的往事,我已经在心里编成了一本诗集了。”

  我感到有一股清冷沁人的香气,不知是从薄荷或是从雅丽莎身上里发出的,我真的嗅了好一会儿,才知道是从我心里发出的,真好笑。

  “我那时候有欺负过你吗?”

  “欺负倒没有,不过常常闹情绪,好让我来迁就你。”

  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都是用真性情交往,谁都了解谁,彼此都像是透明的一般,缺点弱点,毫无遮掩,因而我和雅丽莎用不着一丁点讨好的虚假造作。这比那些相遇相识的情侣建立爱情,有其一点优越。另外,我们的爱情是建立在悠久的友谊上,比一般人的爱情有更深厚的基础,这是我深感庆幸的。

  爱情真是思想不透的事,两个互不相干的生命,本来可能有一千种、一万种的结合方式,但在某种莫测神秘的机遇里,遇到了“这一个”生命,这就叫做“爱情”,真是一个古怪而深奥的命题。

  “我们终于走到了今天,雅卡。多么奇妙。我真感谢上天让我能遇见你。”

  我向雅丽莎伸过手去,互相握着。她的眼光猝然与我的眼光对上了,默默地对接,谁也不愿意离开,我俩从来没有这样毫无顾忌、长时间地凝视,不知多久……

  我们静静地躺着,清风吹送,林涛沉吟,空气带来了清甜的味儿,这正是销魂的时分。流水一样的钢琴声从心里向着天空流淌,蝴蝶的翅膀正带着我在伊甸乐园里飞翔……

  “你是上帝赐给我的天使,雅卡。”我说着,一面用我手中的薄荷在她脸上轻柔地扫着,“你有一双动人的眼睛,虽说动人,却一点也没有诱人的感觉,因你的眼中有一种端庄贞静的神情。从前,即使我跟你有一定的亲密关系,我也不敢放肆多看你一眼,这是真的……我想以我绘画人的眼光来形容你……你的眼睛像……秋天的高空一样,又清朗,又深沉;你的美,像碧蓝的宝石,像……蓝水晶那样晶莹透亮,但谁要对你鲁莽,就会被刮破手的。你美丽如花,散发着花的……风韵和香气,而你冷峻的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却使人不敢产生邪念。我就因为这样,迟迟不敢透露我对你的感情;你试探我的时候,我就是因为相信你没有一点儿女私情,而暗自痛苦……”

  我像倒水一样,想把我多年来藏着的心腹话儿——对她的看法、感情都畅快地倒出来,我恨不得把这些热情的词句,汇成最美妙的诗韵,用我满腔的激情向她娓娓动听地诉说出来。她难为情又高兴地听着我对她的赞美,脸上泛起一片红色的春光。

  当雅丽莎再次侧望我的时候,她的眼睛已经变成像有一层玻璃蒙着一样的晶莹,两颗泪珠在她长长的捷毛上凝挂,像清晨的露珠一般。盈满眶的泪水顺着脸颊滴下来。

  我听到她眼睛里的声音,她内心溪流般的声音。

  她的眼睛,像清晨荷叶上一颗露滴一样澄明纯洁,一样的光彩闪烁,一样娴静幽意。我读懂了她的眼睛,它是爱的聚光镜。

  悠悠地对视着,眼睛是通过什么读懂眼睛的内容的?眼睛所表现的感情,又是通过什么传达的?是感应?是信息?是光学?是电学?这种空间交流,是些什么复杂、神秘的物质呀?这么微妙、这么迅速、千言万语,多么丰富。在一个小小空间、只一瞬便完成了,一览无余,真是造物主的神奇呀。

  一对小蜜蜂携带着花的芬芳从附近的野花丛中飞来,它们嗡嗡地围绕着我们飞舞,它们向我们表达着什么信息吧?

  躺在草地上,向天舒展我们的四肢,我们拥抱着辽阔的天空,辽阔的原野在拥抱我们。

  我有想拥抱雅丽莎的冲动。但我不想被这种冲动所俘虏,我希望与雅丽莎保持一种新鲜感、神秘感,令双方更加吸引,更用心去建造爱情。

  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场骤雨突然降临,无法躲避,给淋得浑身湿透。

  我们尴尬地彼此笑着,不知如何是好。

  夏天的天空,就像一个哭笑无常的孩子,刚还倾盘大雨,项刻间又阳光普照了。就好像小孩,泪水还未干,又笑了起来。

  我们把外衣脱下,晾在灌木丛上;把石头堆在一起,留着回头搬运;把鞋也脱了,在阳光下晒,光着脚丫在草地上走。

  我只是穿着裤衩,她穿着胸衣和裤衩,像孩子一样展露出胴体,手拉着手,在空无一人的荒野上奔跑;笑声回荡在寂静的林间;周围芳草萋萋,林木葱葱,仿佛离开俗世,进入了童话的世界。

  现在我可以毫不顾忌、毫不拘谨地看她。我的眼睛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停留在她的眼睛上。因为她汪汪的眸子,是我尽情饮啜的清泉。她眼睛里冷傲的东西只是属于别人的。

  爱神的宫殿,原来是这样精彩纷呈,灿烂辉煌,令人赏心悦目,目不暇接,有欣赏不完的宝藏……

  我们在草地上像小鹿一样地蹦跳,她丰满的胸部也在蹦跳。我不由想起了《圣经》中诗剧《雅歌》的两句诗:“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

  我突然有一个灵感,《雅歌》有许多诗句,来形容雅丽莎很贴切,我改编一下,就是送给她的爱情诗了。反正我又不会作诗,只好这样了。

  在一片低矮稀疏的鸟荆子灌木林中,带刺的枝头上不很成熟的浆果隐约可见。林中草地上开着大朵大朵的野菊花;她一反过去一本正经的常态,变得格外的快活调皮了。

  她走到一棵野菊前,摘下来,对它说:“野菊呀野菊,躲在花中的小精灵,你美丽的眼睛多么动人,金黄的睫毛多么轻柔,你为什么天真地睁圆着眼,看那陌生的太阳?你天天崇拜你的太阳王子?”

  “你蓝色的眼睛也好像一朵蓝色的矢车菊,雅卡。圆圆的、美丽的、天真又包含成熟的眼睛。”我看着她的眼睛说。

  真的,她一双蓝眸子,仿佛映出蓝天的倒影。

  雅丽莎摘了几个甜脆的山楂果,同我分享着吃。

  走着走着,只见一只鹧鸪像老母鸡一样咯咯咯地叫唤她的孩子们;当你一走近它们,母亲就发出一个信号,它们就一哄而散,像一阵风吹散了它们一样,怎样找也找不到。其实它们并没有走远,只是紧贴地面不动,从半空中很难把它们同石头、树叶、乱草区别开来。

  走了一会儿,突然看到前边有十来只羚羊在溪边饮水,这些文雅的动物,每喝一口水,总要昂起头,掀动鼻孔,闻着空气,一察觉有危险,撒腿就逃。此时它们显得十分不安,显然它们已经闻到了我们的气味了,后来一眨眼,就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山野很静,使山风显得格外的响亮,“哗——哗——”,像浪涛声似的。

  “你觉得今天很特别吗,爱德?我觉得今天风景就特别优美。”

  “当然觉得,但我知道这优美的风景,多少都因为有你的缘故,雅卡。”我感慨地说,“我想像,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会是怎么样呢?我相信,风景依旧,但感觉肯定不同——一定失色不少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像现在那样,感到风光「格外」优美的。是的,我能够想像得到,缺少了夏娃的伊甸园是怎样的情形了……”

  “你说得太好了,爱德。”她嫣然一笑,投来一个赞许的目光,说,“是的,这风光是那么迷人、那么甜美,其实是风景以外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的爱情,但这两者却不知不觉融合在一起,使我们以为是一件东西,就让我们感到今天的风景「特别」的动人。”

  “是呀,这两样东西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奇妙的感受,好像神话一样;这一趟旅行,本身已经够刺激了,现在再加上我们的爱情,我想就更加精彩了。”

  来到了一个山谷,是一个切断山脊的幽谷,这山谷铺着火成岩,零乱地散布着许多岩石,包括各种火山岩石和大块的矿石。

  用鹰嘴锄敲打一块花岗石,拿到眼跟前细细地瞧一瞧,我看到,那上面满布着一粒粒白色、像猪油似的石英,一小块一小块肉红色的长石;还有点点发亮、像一面面小镜子似的云母片。

  峡谷深处,乱石丛中,树比较稀疏。两边巨大而潮湿的石壁黑油油地发亮,我们两个人走在夹缝之间,显得是那样渺小。里面烟雾腾腾,幽深骇人。深谷很静,偶有几声喜鹊、山雀的啁啾打破山野的寂静。我叫了一声,回音很大,传到很远,可知这山涧幽深得很。在这种环境里只有孤孤单单两人,我们不由得有点胆怯。

  山野里飘来了一阵阵潮湿发霉的气味,然而这种特殊的“森林之味”,在我这个城里人闻起来格外受用,仿佛是一种什么清新芬芳的香气。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这诱人的空气。

  我发现指南针有失灵现像,与时间和太阳给我们的方向感有所不同,雅丽莎的指南针也一样。幸好我们并不是靠指南针引路,只要我们沿着溪流回去,是不会迷失的。

  这附近一定有铁矿,我们又在地图上作了标记;当下,我有一种启发性的想法:谁教给人类用千尺以下的石头,搭成一架会飞的、浮在万米以上的钢铁机器?这种智慧从何而来?这是我不得不常常想的问题。是粮食、肉类所产生的吗?我们的智慧从何而来?物质一定不能产生智慧,智慧一定是从物质之外产生的。就算电子计算机似乎很有智慧,但实际上全是人智慧的输入,一架新的电子计算机同一张椅子一样,丝毫没有智慧可言。那么,我们人的智慧一定是被另一种我们所不察觉的东西——冥冥中的上帝所输入的了。

  突然可喜地发现,我越来越喜欢思索了;过去,我比较多的是形像的、感性的思维,现在我发觉自己开始理性地思索了。我为自己的这一转变感到欣慰,因为懂得思考,是一种成熟的表现。正像俚语所说的:“要学会像上帝那样地思考”。

  我们发现有一窝水獭在这小河里捕鱼,过着何等优哉悠哉、何等僻隐的生活啊,在这一个僻静而荫翳的地方,像群逃避人间的修士。

  峡谷越来越深,有不少被水冲下来的巨树,拦住了前面的路。因为只有两个人,另外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不敢再往里走去。

  我们往回走,回到晾衣服的地方;衣服差不多干了,我们穿好衣服,把所有的矿石标本背起——好沉重的矿石哦,几乎有二十公斤重。

  走着走着,听到前边传来响动声,我想起了还有一件任务未完成:要带午餐的野味回去。我和雅丽莎立刻止住脚步,躲到一块石头后面,准备射击;树枝的咔嚓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已经听得很清楚了:原来是一只驼鹿,这是一种可以捕杀的动物。我屏息静气,一道长长的火光,射到林中旷地里。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猎杀动物,居然一枪撩倒了,令我有些不敢相信。

  两个人怎么样也抬不动一头驼鹿,只好又拉又拖,没拖多远就把我们累死了,雅丽莎拿出哨子,吹响“需要帮助”的信号。

  等了半个时辰,他们就陆续赶来了。见到这么肥大的驼鹿,他们高兴得涎水直流。我们六个人又是拽又是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它弄回了营地。

  回到营地,我们七手八脚作起屠夫来;这猎物可真够大呀,如果都能保存起来的话,一定可以让我们吃上十天以上;幸好我们有充足的准备,带了两个较大的塑料储物箱和足够的盐,可以把一部分烤熟、一部分腌起来。

  林中旷地上很快升起了蓝色的浓烟,在篝火的映照下树木像是围上了一层薄纱;肉架在火堆上,油滴到烧着的柴上,不时发出劈啪声和吱吱声,香气扑鼻,大家在四周坐着,像一群猫似地贪婪地看着肉。

  我们一面吃着午餐时,一面说着各自的见闻。

  大卫说:“我们发现有一个大瀑布,有一个水潭,不很深,水只有肩膀高,很合适学习游泳,我建议值日官批准,下午就到那里游泳。”

  在吃午饭时,我的手表玻璃无意地反射出日光,映在石壁的阴影上,光点晃来晃去,小狗皮球以为是什么新奇的动物,追着光点跳来跳去,煞是好玩;我们一面吃,一面笑个不停。后来要收拾东西了,不再逗它玩了,但它还时时盯着石壁看,到最后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饭后,我们把矿石拿出来,各自比一比,看看谁的收获大。

  大卫发现了一块掌大的陨石;“我发现一块金黄色的矿石,”玛丽亚说,“我还以为发现什么了不起的宝贝——黄金,多么高兴,谁知回来后,史提芬对照了《矿石图例》,才知原来是绿柱石的变种,白高兴了一场。”

  “这是一块会发光的宝石——硫化钙矿石,”史提芬拿出一块奇特的石头说,“把它放在太阳下晒一段时间,再放在黑暗处,就会发出蓝色、绿色的光来。这一块送给你,王后。”

  雅丽莎接过矿石,放在背包里看,果然是发出暗光来,很高兴地接受了。

  我拿出一块孔雀石考考史提芬。

  “毫无疑问,这是碱性碳酸铜。”史提芬说。然后他拿出《矿石图例》对照了一下,果然是一回事,真是难不到这个“博士”哩。

  我们把送交学校的标本都集中在一起,其余把自己多余的矿石互相交换,各自用袋封存起来,等待下一站遇到邮局寄回去。

  下午,雅丽莎接受了大卫的建议,要到大卫所讲的水潭里游泳。在大卫的带领下,我们溯溪而上。

  这溪壑与我们上午所见的不同:早上我们所到的溪流是两岸平坦开阔,长有灌木的景色;而这一溪壑,一边是陡峭的岩壁,另一边是密密的树林,树冠荫影,像黑色帷幕似的投落下来,遮掩了沟谷里的溪水、岩石和横倒的枯树。这是一条为森林所封闭的阴沟险壑,山溪激湍地流动。我们一面向里走,一面还要向上攀缘一块块岩石,蹚过一道道湍急的涧流,才终于来到瀑布边上。这个瀑布下有一个半个篮球场大小的水潭,水花四溅、雾气浮动,阳光正好从水柱上射下来,映出一个小小的彩虹。粗大的树木,粗犷挺拔,婆娑多姿,密密匝匝地矗立在水边周围,简直无法看清它们究竟长得有多高,好一个郁郁葱葱的景像;可能是瀑布将上面的风带下来,我们感觉到凉风阵阵,听到树枝的飒飒的声响。

  这里的确是别有洞天,是一个戏水的好地方,上午被晒得浑身冒汗,正想找个理想的消暑之地,这不正是求之不得的去处吗?

  换过衣服,我们就好像鸭子见到水塘一样,扑嗵、扑嗵地跳入水中。一阵清凉冰爽的感觉漫遍全身,好不痛快的感觉,浑身的暑气顿然消散。

  这水潭的确不是很深,很合适初学游泳的人。

  雅丽莎和曼莉,像旱鸭子一样,在岸上徒然羡慕着我们水中嬉戏。

  大卫在我们男孩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我和大卫上了岸,瞅着曼莉不留神,一个抱着她的上身,一个抱她的双脚,就往水里抛去,史提芬在水下接住;然后我们又向雅丽莎走去,雅丽莎求饶地说:“使不得,朋友们,这可不能闹着玩的,我怕……”她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以撒娇的语气说过话,使得我听起来感到格外地撩人心动、格外地酥软人心。我们没有理会她的恳求,她只好惊叫地要逃走,但还是给我们捉住了,我们抱着她一起跳入水中。

  雅丽莎在水中一面呼叫,一面拼命争扎,待到她的双脚稳稳地踩到地面,知道是能着地的,才稍安定了下来。

  “你们一定要尽快学会游泳,”待到她们喘过气来,大卫对她们说,“要不然,是人生一大憾事。游泳是很有乐趣的事,又能锻炼身体;另外从平安的角度来看,我们一生人还有许多乘船过桥的事,不学会游泳,就太吃亏了。”

  雅丽莎和曼莉就恳求大卫教她们游泳,大卫也欣然答应了。大卫先教她们在岸上学习划水姿势,她们认认真真地练习了起来。

  我们几个会游泳的在水里打闹、跳水、潜水、翻跟斗、捉迷藏、互相打水战,干起小孩子的勾当来;在瀑布下躺着,让瀑布尽情地冲刷,感到无比的快意;后来还想出了一个调皮的主意:从一截小瀑布上冲滑下来,真是畅快淋漓……玩尽了各样的花样。

  我们很久没有游泳啦,哪有不闹得欢呢?

  过了半个小时,大卫又教女孩子们蹬水的动作,她们下到水里,扶着岸边的石头,就乖乖地练习着。

  而我们四人,在水中玩捉迷藏。这是斗游泳技巧、斗智慧的游戏,是很刺激的,令雅丽莎和曼莉羡慕得不得了。雅丽莎因为吃过亏,因此学习的劲头十足。

  我偷偷潜到雅丽莎的脚下,抓住她的脚,吓得她大叫、乱蹬一气,以为有什么水妖。她假装生气地向我泼水花,我也向她泼水花,互相泼起了水花来。她输了,转身停了手。我也停下了手,看到水珠在她的头发、睫毛、脸上滴下来,美得令人生疼,像出水芙蓉一样动人,我心生万分的怜爱。

  “我现在来教你四肢配合的动作吧,雅卡。”我对她说,“因为你手、脚的动作已经不错了,现在要使手和脚配合起来……”

  我用手轻轻托住她的小腹,让她四肢合乎先后地划动;大卫也同样托着曼莉教她手脚配合。

  有一次,雅丽莎的脚蹬到了一块石头,她整个身体从我的手上滑了出去,她在水里惊慌地挣扎,我手忙脚乱地把她抱起来;她咳嗽地把呛进去的水吐出来,然后微微地靠在我的肩膀上喘气。忽然,彼此都感觉到有什么不妥,我才发现,直到现在,我还抱着她不该抱的部位上。她投来娇羞的一眼,我也羞涩地放开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她学习的劲头,同学习其它功课一样,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的,加上她聪颖的领悟,因而她掌握得比较快,已经基本上能游几米了。她高兴极了。

  “我碰到了一样东西,”大卫兴奋地说,“是从我手上滑过去的。我敢肯定是一条大鱼,足够我们几个人吃两顿!对,是一条大鱼。”

  他口气坚定地说,把我们说得口唾直冒。

  我们就讨论怎样捉到这条鱼:曼莉说,把这池的水浇干,然后再捉;玛丽亚说,把一条裙子扎紧一边,成为一个网来捞它;我说,六个人排成一字形赶鱼,把它赶到溪流,就可以看清把它捉住;但史提芬却胸有成竹地说,他有一个绝妙的办法。他从自己的背囊里,拿出一样的东西,还有两条长长的电线。

  “这是我自己制作的「高压电流发生器」,瞧我的罢!”史提芬很自信地说。他砍了两条长树枝,把两条电线绑在两根长树枝上,作为两个电极,他让大卫手摇着电流发生器,他把两根树枝插到水里,这里一下、那里一下,终于我们看见水里有东西在挣扎、挣扎,不一会就没有动静了。

  “现在可以下去摸摸看。”史提芬说。

  我们一齐下去搜索,终于给摸着了,是给电晕了过去。不错,是一条有十来斤重的大鱼,有四只脚,样子吓人,我们未曾见过,叫不出它的名字。

  “哈利路亚!感谢上帝!我们有烤鱼吃了!”

  女士们却嗤之以鼻。

  “不,我想起来了,这是稀有的鱼种,叫大鲵,是受保护动物,不能吃。”

  “好哇!”女士们才放心了。

  我们给鱼拍了照片,记录了它的特征:头宽而扁,口大、鼻孔和眼极小,背部棕褐色,有大黑斑,腹面色淡。躯干粗壮而扁;尾侧扁;四肢甚短,趾间有徵蹼;皮肤较光滑。尺寸约1米,重量约15公斤,生活在山壑溪水中的环境……

  然后把它放回溪水中,让它自己苏醒过来。

  水上狂欢又再继续下去。

  这里的水很清,我们就潜到水下游览水中风景。这涧比较幽暗,水下的石头也比较黑暗,使水底有点吓人的阴沉。起初有点害怕,但后来熟识了地形,适应了,就消除了胆怯;尤其还发现水中有龟、有虾等动物后,我们便被水下所吸引,胆子便大了起来,后来还比赛谁潜得最久、最远。这比赛当然是大卫赢呗,他这运动健将的肺活量当然比我们大得多。

  潭边有一棵俯向水中的大树,我们男孩子争先恐后地爬上去,以各种姿态跳下来。因这树有很好的弹性,大卫连连称道:“这可真是不错的天然跳水台呀!”

  我们都被一种争强好胜的心态所刺激,越爬越高,想比别人从更高的地方往下跳,而往往总是让大卫占上风。

  史提芬从不甘在大卫面前示弱,他想到另一个花样,就指瀑布说:“我们看看谁能爬到上面冲下来。”说完就向那里爬去。

  他一面爬,我们一面叫住他不要爬。但他是一个爱逞能的家伙,执意不听我们的劝告。他上到上面,骄傲地作个胜利的手势,然后顺着瀑布跳了下来。

  女孩子们怕得尖叫,捂住了眼睛,等到她们打开眼睛,等了一会儿还不见他的人影,还以为他在作恶作剧呢。

  但很久却还没有见到他冒出水面,我们都着慌了。大卫和我急忙游去抢救,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动了。我们迅速把他拖到岸边抢救,检查了他的全身,没有流血受伤的痕迹,他还能呼吸,只是昏迷不醒。曼莉估计是脑震荡,我们按曼莉的指导,打他耳光、按穴位、大声呼叫他。他仍然没有醒过来,吓得女孩子们想哭的样子,我和大卫也在干焦急。但我们不泄气,依然大声叫他、打他。曼莉在他的鼻孔擦了一些刺激性强的油,再给他打了一根针……大约三十分钟后,他的眼睛有小小反应,逐渐苏醒了过来。我们才舒了一口气,这时曼莉和玛丽亚才真的哭了起来,曼莉抱着他嘤嘤地细哭,玛丽亚陪着哭。

  待到她们哭过之后,史提芬已经可以动、可以坐起来了,并且吐出了一肚子水来。但他却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而哭,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躺在这里。曼莉说,这是脑震荡发生的短暂失忆。我们就告诉他刚才发生的事。

  “你刚才在瀑布上跳下来时,”我补充地说,“因水强大的冲力,把你撞到水底的石头上,以至晕了过去。”

  待到史提芬神智清醒了许多后,雅丽莎就严厉地批评他。

  “这很愚蠢,史提芬,很愚蠢。”她的语气还算温和,因为毕竟他已经受了伤,“能跳下来又怎么着?不就是满足你骄傲的虚荣吗?你看,逞强带给你什么,骄傲有什么好处呢?一点都没有!你以后一定要改,这一次只给你口头警告,下一次一定要惩罚你!”

  史提芬满脸羞愧地点点头。

  我们终于得到了腰酸背痛的享受,获得了舒筋活络的疲劳。当我们返回到营地的时候,已经黄昏了。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山顶上,然后躲躲闪闪在树丛后;落日后,夕辉返照,使树林显得更加葱绿了。炎热已经收敛了它的淫威,凉气渐渐围拢了过来。归巢鸟儿的聒噪,震耳欲聋。

  我们很快便把帐篷架了起来。

  火焰上吊着一个钢锅,放进了蘑菇、雀蛋和驼鹿肉,吱吱在响,冒着热汽,飘来一阵阵刺激胃口的香味儿。

  真烫嘴,一面吃一面冒着汗,把泡完山水的凉快感全赶跑了;驼鹿肉有点韧和膻气,女孩子一面吃,一面皱着眉头。

  “喝,那个香呀,啧啧,简直无法形容。”大卫一面吃,一面赞不绝口,可能只是想气气女孩子。“我相信,当我们狩猎时代的祖先们这样地把肉放到嘴里时,他们一定会想:「再没有比这更美的生活了」。我真羡慕他们呀……人是不应该离开森林的……”

  “好呀,”雅丽莎说,“这剩下的肉全给你,那块皮也给你作裙子,你从始就钻到丛林里去,过你的「更美的生活」吧,我衷心祝你幸运……”

  “这种美事我可不想独享,不如我们六个人组成一个「原始公社」,至多我们选你当一个酋长吧,反正「原始公社」是母系社会,这也很公平。大家说怎么样?”

  大家都笑了起来,你一句我一句地斗起嘴皮来。

  吃过晚饭,大约是晚上七时左右,天空还没有黑下来,树林泛出一股夜间的清新气息,有一股清香引诱着我们拼命呼吸。

  月光如新妇之羞怯,挨近树林和山岩;蟋蟀高唱着忘忧之曲,一幅大自然打开的剧幕。

  雅丽莎洗过澡,正在晾着头发,在月光的碎影下,显得份外的柔媚动人。

  我们爬到一块大盘石上聊起天来。不用说,又来到我们晚间有趣的节目——“夜谭沙龙”。

  “我们一般的思维都是一种「随众思维」,即「人云亦云」。”雅丽莎是今晚的沙龙主持,她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讨论。“但我比较喜欢「逆向思维」,一般能够经得起「逆向思维」的观点,才往往离正确比较接近。今晚我想让大家来试一次「逆向思维」,我们用「逆向思维」来讨论「进化论」。不知过去我们对生物课有什么想法,是全盘接受呢?还是大胆怀疑、有鉴别地接受?因此今晚的沙龙的主题是:演讲擂台——关于进化论的辩论。”

  大家用掷硬币的方式来选择正方反方:硬币正面代表正方,反面代表反方。

  我暗自希望,让雅丽莎站在反方,果然如此——雅丽莎、我、曼莉、史提芬在反方;玛丽亚、大卫在正方。史提芬赶快去翻出一些书本和笔记本,作为辩论的资料;这样一来,可能会有精彩的辩论。

  正方的人首先声明:他们提的观点并不代表他们个人的观点。

  正方提出: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呢?因为它是建立在化石的证据上,而创造论是凭空臆想的结果。有大量的化石证明人是从猿变来的,这都是有确凿事实和科学检验过的。

  反方辩护:“辟尔唐人化石证明是一个骗局……”雅丽莎首先说,“那其实是有人把猿和人的骨头混在一起,经过人工和化学处理,使人看起来好像是化石②……”

  “所谓的尼安德特人③化石,”史提芬拿出一本书,边看边说道:“被认为是还不能直立行走的原始祖先。经过许多年后,才化验出来,他只不过是一个患严重佝偻病和关节炎的老人,有位科学家说,如果让尼安德特人洗洗脸,刮刮胡子,穿上整齐的西装,再带他到纽约地铁上,没人会对他看笫二眼……另外,所谓奥斯人化石,后来却被揭穿,原来是一只六个月大的驴盖骨……”

  “还有一个叫什么人来着?它原来只不过是一只猪的牙齿④……”曼莉补充说。

  “还有”史提芬继续说,“所谓爪哇人⑤,他的发现者最后声明说:他发现的只不过是一种大猩猩,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大长臂猿……”

  “所谓北京人,”曼莉说,“只有头盖骨,很难下定论说他是猿人,后来又神秘失踪……”

  “他们所谓猿人化石的家谱,”史提芬说,“剩下来就再没有几个了,根本就说明不了什么。而且他们根本找不到猴子之前的化石,也找不到猴与猿之间的化石,更找不到猿与人之间的化石,现在所谓的猿人化石充满了可疑之点,这只能说明他们之间是独立的生物罢了⑥。”

  “他们找到几片有差异的化石,”我说,“就可以胡乱推论一种学说。按这种进化学说:中非人比较矮小、鼻子扁塌、肤色较深;经过若干千万年,进化成了亚洲人,这时有了明显的进化,个子高了、鼻梁高了、肤色浅了;又经过若干千万年,进化成了欧洲人,进化成个子高大、鼻梁挺拔、皮肤白色。结论是白人是最高级的人……多么荒谬,其实找出来有差异的化石,都是同时存在的生物,但被进化论这样一推测,就好似很合乎道理了。”

  “严格来说,”雅丽莎继续斩钉截铁地说,“进化论说不上是一种科学。因为科学的定义是——发现能够用实验反复证实是对的规律或事实。现在我们来看,进化论算不算是科学——在我读到的一篇进化论的教科书,是这样写的:「大概那个时候草越来越缺乏了,长颈鹿……可能后来发生了气候变化……可想而知,它们不进化就不能适应生存……」这就是进化论,它是建立在大量的推测上:「大概……可能……可想而知……」上面的。又说:「许多生物学家相信,寒武纪时期生物有过一次特变……」生物上如果一个环节,变成另一环节,其实内部已经是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进化论只轻描淡写这么一句话,就跳到另一环节上,用不着什么证实的。它的理据只是建立在「许多生物学家相信」上,使人不知不觉就以为这就是科学的理据了。这严谨吗?合乎逻辑吗?这算是一种科学吗?最多它只能算一种假设。”

  “嘻嘻,”史提芬嬉笑地说,“现在还有一个更可笑的理论,说猿是人退化而成的。他们所用的方法和证据,同进化论相同——假设和化石,可见,这种方法能产生多么荒谬的结论……哈哈哈。”

  正方观点:进化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是生物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才是合乎我们的科学的认知规律;而创世论却消灭了过程,这不合乎我们的科学的认知规律……

  反方辩驳:“上生物课时,”雅丽莎说,“我总喜欢以相反的角度来加以思考,使我得到不少启发。教科书告诉我们,海洋的原生动物想到陆地活动(这些环节都是人的猜想),于是开始产生了有肺的鱼,然后演变成陆地动物,又经过若干千万年,有些动物又得一想二(又是猜想),想飞翔了,于是它们的前脚就开始奇怪地发生了变化,经过若干千万年,终于长成了翅膀,成为了飞鸟。但现在有一个问题想正方回答:这个进化尚未完全、前腿不前腿、翅膀不翅膀的怪物,既不能跑、又不能飞,怎样捕捉食物?岂不更容易被淘汰吗?”

  正方弃权回答。

  “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却没有发现前腿不前腿、翅膀不翅膀的中间环节的化石?这种过度性的动物,要经历好几千万年,才能完成进化,那么它们就应该有许多化石充斥在地层,但为什么却一件都没有?”

  正方弃权回答。

  “我们目前发现的所有化石,都是完美的,并无什么25%、50%、75%的中间形态,它们都是100%的完美,这些化石,反倒提供了反对进化论的有力证据。”

  “如果这个理论成立——”我接着说,“只要生物想进化便能进化,人类何尝不想飞翔呢?事实上,有史记载,人类早就有飞翔的梦想了,在世界各国民间故事里,都有说到。但为什么我们的背上,至今还没有一对翅膀呢?哪怕它还未进化得完备,也应该有翅骨模样的雏形,或小硬块也好呀?但那些可怜虫倒长出了翅膀,而我们进化成“高级”的人,倒不如它们?这又何解释呢?”

  正方再次弃权回答。

  “我们再以植物为例吧,”史提芬说,“你们有没有发现,花仿佛是知情识趣、有理智的生物?它们好像很了解自己,又很知道该怎样生活——例如它们很懂得找什么「媒人」为自己服务,它们好像很了解昆虫——它们「媒人」的特点,甚至知道它们有没有视觉、有没有嗅觉。于是花就着意打扮自己:有些打扮得色彩缤纷,有些打扮得芳香怡人,为的就是迎合昆虫的需要——这就是虫媒花……而另一些花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很平凡、打扮不起来,于是就生得小巧玲珑,听凭风媒婆摆布了——这就是风媒花。你们说说看,这种智能怎可能从它自身产生?”

  “是的,”曼莉紧接着说,“我在书本上看到有一种生在湿地的红树,它仿佛是有视觉的,能看到自己的种子被海水冲走而心痛,于是它决定用胎生的办法来保证自己的「婴儿」能安全成长。我就是不明白它是如何知道种子会被水冲走的,如何能进化出胎儿的,这真是不可思议。”

  “红树还有一个奇特的地方,”雅丽莎说,“它生在潮来潮退的沼地,为了避免海水的冲击,它居然懂得在根部生出固定支架来稳住身子,这样就能在海浪面前屹立不动,使人感到这种特殊结构是有设计师为它专门设计的。又比如种子——就拿桃树来说吧,它的传播方式还挺狡猾的呢。它仿佛研究过动物学似的,知道动物嘴馋,喜欢吃甜东西,于是就在种子外长出甜美的果实来引诱它们;等它们摘了果实边走边吃,最后只剩下硬梆梆的桃核,就把它吐出来,这时桃树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它的种子已经播散开了。这些巧妙的安排是这样周到细致,有条不紊,植物是怎样会了解活体的对像呢?就算是生物学家想参与这种设计也办不到。如果我们还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自然现像」,这只能说那个人已经被人洗了脑,已经不懂得自己思考了。”

  “今天我看到了一群鹧鸪,”我说,“它们的毛色与枯叶石头差不多,它蹲着不动,谁也很难发现它。我就想,鹧鸪是怎样知道,长出怎样的毛,就能成为很好的伪装的?这是鹧鸪自己设计的吗?就算它懂得伪装,又能设计,它一定就能长出这些毛吗?岂不如黑人想长出白皮肤一样吗?或者是用自然巧合来解释呢?”

  正方辩驳说:“在远古时候,鹧鸪是有许多种的,但是,由于有许多种类不能适应生存的需要,就被淘汰了,只有这种亚麻色的种类特别适应环境,所以得以存活下来——这叫自然选择,适者生存……”

  “我反对!”雅丽莎说,“首先我们要知道,这种说法很明显是建立在人的猜测推论上,并无确实的科学依据,因为谁也不可能回到过去,谁也无法知道这种推测是否属实。然而听起来又好像合乎情理,所以人们不知就里就以为是科学了。第二,正如进化论所讲的,生物进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能够形成某一个种类已是经历了千万年了;如果鹧鸪已有许多种类,说明这些种类的鹧鸪已经生存了千万年了,如果这些鹧鸪已经生存了千万年,就说明了它们是适应了生存,怎么又说它不适应生存,然后被淘汰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三,”我接着说,“进化论者当然不会说鹧鸪的毛是恰巧长成与环境一样的,只不过有一些亚麻色的鹧鸪少受敌害,就比其它颜色的鹧鸪繁殖得更快,最后……但我有一个疑问:如果让鹧鸪无意识地自然长出色彩,那么会产生多少种色彩,才能恰好有一种与枯叶石头一样的颜色?用我所熟识的绘画来说吧,我知道,假如把一个人的眼蒙上,让他用调色板无意识地画出枯叶石头一样的色彩,那是不可能的。即使鹧鸪做得到,那么还有许多动物,如:许多鸟、昆虫、变色龙、北极熊等,都是巧合弄成这个样子?这种讲法,其实已经包含了一个前提:这些动物中有一种必定会在自然中巧合地产生与环境一样的毛色,这前提是隐藏了的,使人忽略了对这种巧合有多大的可能性的思考。”

  “想到动物的构造,我就感到纳闷……”史提芬打开了《动物百科全书》,翻到了一页,说道,“比如啄木鸟,它无疑是一台小冲击钻,啄木鸟怎能一分钟几千次地敲入树干,而它的喙并不会折断?为什么不会「脑震荡」?它的尾部是坚硬的,可以与它特殊的爪构成坚固的三角形,使它能在垂直的树杆上站稳;更为奇妙的是,它要吃到洞中的虫子,它必需有一条长长的舌头;但这长舌头平常放在哪里呢?如果卷起来藏在里面,一定会噎死的……原来它的舌头与普通鸟的舌头是不同的,它的舌头根是长在右鼻孔中的。它的舌头实际上分成两半,从右鼻孔出来后,它分成两股,每一股从皮肤下面经过头骨的一侧,再绕过来到达喙的下面,从喙下的一个孔中进入嘴里,在此时两股舌头合二为一。这样,当啄木鸟不用舌头时,它就把舌头卷起来放在右鼻孔中……我就想,从前啄木鸟还是普通的鸟类时,它的舌头根是长在喙的后部,那么它是如何进化成现在这种特殊结构的呢?它是怎样把舌头搬到右鼻孔的?如果舌根是突然从喙的后部跳到右鼻孔中的,那么舌头就太短了……或者说,它难道能够缓慢地从喙的后部搬到右鼻孔中吗?而且,在这一过程的所有中间阶段,啄木鸟还没有足够长的舌头捉虫子,它怎样才不致饿死?如果中间阶段仍然能从其它方法捕捉到虫子,它还进化成啄木鸟干什么?假如有这样一种鸟,它已经进化出了长在右鼻孔的长舌头,可却没有进化坚固而锋利的喙,或者强有力的颈部肌肉、减震器,还有特殊的脚趾和爪子,以及坚硬的尾羽。如果没有啄木鸟身上其它所有互相配合的结构,单长着一只长长的舌头又有什么用?另一方面,如果一只鸟有着在树上挖洞所需的一切,却没有长舌头,你知道,它辛辛苦苦挖好了洞,却吃不上虫子,仍然是要饿死的。使我想到,在一切都完备前,什么都不起作用。想想吧,这些巧妙的结构,怎能的同时巧合地进化在一只鸟的身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解释得了的。这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总没有合理的答案,我曾用书面的方式问过史密斯先生……”

  “他怎么问答?”

  “他只是用「我想是因为……可能……」来回答我。”

  “什么「可能」、什么「我想」,教科书就是用这样站不住脚的说法来哄我们,令我很反感。”雅丽莎说。

  “这证明他们的理论是建立在虚构的想像中的!”史提芬像一个受了骗的孩子一样气愤地说。

  咳,这个名副其实的“博士”,就是爱在科学的方面思考,我真佩服他这种钻研劲,我自叹不如。

  “我常常想,”曼莉一面用布擦着眼镜片,一面慢条斯理地说,“女人生孩子太痛苦了,如果人各个器官都进化到「高级」的地步,却为什么偏偏生孩子的器官一点都不进化呢?你看那些「低级」的动物,生孩子多容易,甚至连生十个也行。只有《圣经》⑦才给我找到了答案……”

  “我爸爸曾带我去旁听过人体解剖课,”曼莉继续说,“人体的复杂程度,超过我们能想像的程度。从医学角度来看,人每一个器官都很精密,比手表还精密,正如手表不可能自然形成一样,人的器官也不可能进化而产生的;现在,成千上万的科学家都在实验室里,都不能制造出一个简单细胞,就可想而知,即使这样简单的细胞,原来都是极精密的。我爸爸说:一个无眼球的生物不可能进化出一个精密的眼球,因为它的设计太精美了,简直是一种超智慧,不可能人为的,更不可能巧合造成。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从来没有发现进化到一半的眼睛的化石的原因——眼睛和动物是一同出现的……”

  “如果再考虑到人体成千上万的奇妙构造,”史提芬接着说,“再考虑到一只豹成千上万的奇妙构造、一只啄木鸟成千上万的奇妙构造……世界上无论动物植物有多少物种?至少有几千万种吧?它们身上都有成千上万的奇妙构造,如果这以亿兆计的奇妙构造都能无意识地巧合形成——进化,那不是《天荒夜谭》吗?只要有理智的人,就应该明白的。”

  “进化论是用似是而非的证据,用大量推测猜想作为理论而拼凑起来的伪科学,对于有逆反思维的人是没有说服力的。”雅丽莎说。

  …………

  有碍于篇幅和我们的知识,我们的观点仅限这些,但据我爸爸说,进化论还有许多荒谬之处,比如:从天文学的宇宙尘去分析,太阳系星际关系去分析,地球的年龄根本不够进化所需的时间;生物学上证明“突变”是有害的;进化论违反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在不断衰减,万物只有在退化,不可能进化;化石还有许多缺环,从来没有发现一只爬行动物进化成小鸟的过度环节,即翅膀只进化了一半的化石,所有发现的化石,本身就是完美的生物,现有的化石有许多人为错误的判断;年代测定法的不确定、不科学……使得进化论许多地方都只能靠自圆其说,牵强附会,并没有确实的证据。即使是科学界,甚至进化论学派本身,还在争论不休⑧。

  幸亏我生在科学家的社区、家庭,知道科学界中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使我没有贸然就相信一种学说。现在进入知识爆炸时期,将来还有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学说,如果没有“逆向思维”,就一定在纷繁复杂的学说面前没有了主见。

  我们这场辩论在有些人看来,一定是很幼稚的,正如科学界的争论,在上帝看来,也一样是很幼稚的。正应了一句俗话说的:“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其实这场争论早就应该结束了,进化论“邦主”达尔文到最后不得不承认:“我过去是个思想无组织结构的孩子,想不到我的思想,竟是如野火蔓延,获得多人信仰,感到惊奇。”他晚年皈依了基督教⑨。

  月儿一不小心,就滑落了山崖,繁星在湛蓝的天宇上渐渐稀落。不知何时,那块浮荡在中天的鹅黄色的云彩失踪了。山谷地带,气温容易变冷,山风从山顶吹下来,令我们感到一点寒意。才知道已经夜深了,我们不得不要向今天告别——睡觉。

  在帐篷里,我们还在热烈地说着话儿,聊起今天各自的见闻。

  “今天我们走着走着,”大卫说,“听见花皮球同一只动物打起来,那凶悍的样子,是我想像不到的……我们后来看清了,原来是一只猞猁,比猫还要大两倍。想不到花皮球平时好像很温顺的样子,今天才看到它野性的一面,像看人一样,一时一地是看不透的。”

  “今天我也看到一件很奇特的事。”史提芬说,“我看到了一只母麇鹿带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麇鹿。我舍不得去打它们,就跟着去看,因小麇鹿跑不快,我们越走越近。突然,你想怎么着?母麇鹿突然转身向我们冲来,飞起蹄子乱踢一气,如果不是有一棵树给我们绕起来,一定给它踢伤了……曼莉给吓得脚软,要我背了好一段路……”

  “你今天被瀑布撞昏了过去后,博士,”我突然想起了一个话题,说,“我留意到白雪公主对你特别紧张,哭得很特别,不仅仅是伤心、害怕,我听得出来,她的哭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

  “噢,对呀,你这个「白马王子」的吻——上次在「白雪公主岛」那个吻在起魔法作用了?”大卫谐谑地说。

  “去、去、去,”史提芬讨厌地摆摆手,说,“这只是捕风捉影、小女子爱猜疑之见。如果说特别的话,我觉得海伦王后对你更特别……”

  “去、去、去,这只是捕风捉影、小女子爱猜疑之见。”我学着他的口气说。

  逗得大家一齐哈哈大笑。

  “女孩子……唉……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大卫突然发出一声感叹地问,“我真的很迷惑……”

  “她们就像某种动物,”史提芬接过话题说,“只可远远观看,但不要贸然靠近……”

  “你说呢,爱德华?这里最了解女孩子的恐怕就算你了。”

  “她们嘛……依我说,她们就是玫瑰露和洋葱汁搅拌出来的东西,远远的很香,近了非得让你流出眼泪不可。”本来我只想敷衍敷衍他们便算了,谁知却说出这样一番颇有意味的话来。

  “噢,很深奥哦!”史提芬狡滑地追问起来,“你是怎么知道的?你靠近过了?……”

  “我是……实际上……从一本书……对,一本书说的……”我撒了个小小的谎。

  “你们两个家伙,”大卫又说了,“都已经吻过女同伴了,可我从来还没有吻过女孩子呢,真是羞家呀!我嫉妒死了!不行,我也要创造机会去尝一下。”

  他指我在山洞中对雅丽莎人工呼吸,也算是吻了雅丽莎。

  于是我们便议论吻女孩的滋味是怎样一回事,说个没完。

  …………

  我睡不着,看着帐篷顶上飞动的萤火虫,心中有一种奇妙的感受,这在城里无论如何是感受不到的。

  这一天,很平常、这样简单就过去了,但我内心却感到一种甜滋滋的东西在滋长,我并不能确定这是什么,但我知道它是一种满足、喜悦的心境,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的。

  ①宙斯——希腊神话中最高的天神。

  ②辟尔唐人——1912年,ChalesDwson,一个律师兼业余化石发掘者,在英格兰辟尔唐附近一个碎石坑发现的几块颚骨和几块头盖骨碎片,后来被认定为人类的祖先。1950年,才被发现是一个恶作剧的骗局,原来是有人将猿的颚骨和人的头盖骨,经过化学处理使其看起来很古老,并用锉刀将颚骨上的牙锉平……

  ③尼安德特人——从1860年以来时有发现,他们的骨骼看来是弯曲的,被认为是尚未完全直立行走的低级人类。后经著名解剖学家RudlphVirchow博士研究,认为只不过是一具患有严重佝偻病的老人骨头。后来发现的尼安德特人都是直立,并重新对从前佝偻的化石用X射线检验,证实RudlphVirchow博士的研究是对的,尼安德特人只不过是一种现代人。

  ④尼布拉斯加人——1922年,在美国尼布拉斯加发现一只牙齿,美国的一流化石专家HenryFairfieldOsborn博士认定是介于猿和人之间的种类,被命名为“赫斯匹若类人猿”。但后来几年后,该化石完全出土后,才知道它不过是一头猪。

  ⑤爪哇人——EugeneDubois博士发现爪哇人后,没有获得公认,到晚年他也深悟自己的错误,公开承认那些骨头只不过是一种长臂巨猿。

  ⑥最近又有一种新发现(见于史宾赛·韦尔斯的《Y染色体的迁徙》):从基因学研究中证实人类是从最早的一对夫妇中繁育出来的,根据Y染色体的迁徙,已经绘出人类由非洲某地迁徙到全世界的时间表和线路图,这份研究表明,人类迁徙过程只是几万年的时间(进入中国约一万年左右)。那么那些据说已存在在世界各地几十万年到几百万年的所谓猿人(如北京猿人)等,又说明什么呢?最后有关方面不得不承认,从基因学、考古学、解剖学的角度来说,这些“猿人”并不是人类的祖先云云,而另一些观点则认为,其实这些所谓“猿人”极有可能并不存在……可见科学上有好些学说是常常自相矛盾的——编者注。

  ⑦《圣经》里记载,因为夏娃违反了上帝的话,贪吃了分辨善恶树上的禁果后,上帝的惩罚就临到夏娃∶“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⑧1995年7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了《向进化论挑战的澄江化石群》一文,引起了世界性的轰动。科学家在云南澄江县化石群考古发现,许多动物是在同一时间——寒武纪初期突然出现的,它们之间并没有进化的关系,引起了科学界广泛的争论。参考书籍还有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加州大学教授詹腓力的《审判达尔文》和澳大利亚分子生物学家的《进化——危怠的理论》等。了解两种观点都有益于活跃思想的——编者注。

  ⑨摘自《TheShiningLight》